政府信息公开
456023876/2015-00008
通告
普宁市城镇建设管理局
2015-03-20
普宁城建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0320008
2015-03-20

普宁城建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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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城建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普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5】9号)规定,现公布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涵盖我局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普宁市城建局(http://pncjj.gov.cn/)下载。
    一、概 述 

   2014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透明度”明显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㈠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工副局长担任,切实负起主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秘股、规划股、审批股等单位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工作有专门机构,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㈡完善规章制度制度。结合本局职能的调整,进一步完善《城建局信息公开制度》、《城建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确保本局发布政府信息准确、及时、一致。

    ㈢落实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普宁市城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局属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资料,经人秘部门审核报请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发布或更新,履行有关流程和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㈣细化公开内容。明确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不断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城镇规划报建审批信息的公开步伐,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6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一是通过本局网站,主动公开我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动态和办事指南等。二是通过市委办、政府办的信息专刊及本局《城建简报》,及时通报工作业务动态。三是通过揭阳日报、普宁电视台、普宁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城镇规划建设政策法规,通报市政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四是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或邮箱留言形式,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是在局办公楼前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局的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程序、法律依据、规费标准,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六是通过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公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非涉密政府信息约207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约16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次。此外,通过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和网站,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263个,全部进行了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宗,内容涉及户外广告审批、公务用车登记等,已全部依法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申请人使用快递方式寄至我局,而我局文书收发人员误认为是商业广告,未及时开封,致使延误答复时间。在接到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才获悉申请人申请事由,并及时答复。尚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虽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部监督力度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强化。今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难点、热点,以及市民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举措,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增强市民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政行政,确保我市城建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