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北二环(环城北路、环市东路)两侧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根据普宁市政府的相关部署,我局已组织完成《普宁市北二环(环城北路、环市东路)两侧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成果)的编制工作。依据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现将初步成果进行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及公众意见。公示起止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2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进一步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定点公示场所:普宁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栏
网上公示: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http://zwgk.puning.gd.cn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普宁市城市管理局五楼规划技术股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663-2267541
函件接收:普宁市流沙市区赤华南路普宁市城市管理局规划技术股
电子邮箱:pncgjgh@163.com
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
《普宁市北二环(环城北路、环市东路)两侧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一、 规划编制目的
为落实《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具体要求,指导北二环路两侧重点区域又好又快建设发展,为规划管理提供技术依据,特编制《普宁市北二环(环城北路、环市东路)两侧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 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普宁城区东北侧,主要包括沿北二环和环市东路两侧的用地,涵盖了流沙东街道的中部、流沙北街道北部、占陇镇西部以及燎原街道小部分用地。规划总面积1467.55公顷。
规划范围图
三、 规划重点
(1)关注城市核心功能的培育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规划范围内服装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公共服务能力的培育将成为本次规划关注的重点。
(2)关注普宁市整体关系的协调
规划区涵盖“北二环城市副中心与服装产业集聚区城市副中心”的核心区域,如何与主中心其他发展组团协同,是本次规划关注的重点之一。
(3)关注城市生活质量的提高
本次规划将关注利用练江流域治理契机优化片区水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同时,将新增普宁市体育中心、市三甲医院、市文化中心等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四、 规划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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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产城融合示范区
对接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并从粤东地区的产业空间特点出发,构建一种代表粤东地区发展特色的产城融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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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先导区
引导规划范围内流域两侧纺织印染企业技术升级和集中布局;整合流域两侧绿色开敞空间,构筑景观廊道,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
(3)普宁市城市副中心
充分落实《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提出的城市副中心定位,重点依托北二环以及环视东路的交通区位优势,承接中心城区外溢的城市功能。
五、 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区总人口规模控制为18万人。
(2)建设用地规模
本规划确定规划区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 1441.49 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0.08平方米/人,建设总量为 2812 万平方米,毛容积率为 1.95。
六、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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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北二环路与广达路交界处,集中布置医疗、文化、商业、体育等公服设施,为周边地区提供完善、便利的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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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产业服务中心。位于北二环路与环市东路交界处。集中布置商务、商贸、职业教育等服务设施,为周边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两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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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发展轴。依托北二环打造为周边地区服务的城市公共服务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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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提升发展轴。依托环市东路打造串联传统产业和新型产业的产业发展轴线。
“五组团”:
包括文化休闲服务组团、现代生态宜居组团、商业商务服务组团、新型产业发展组团和传统产业升级组团。
空间结构规划图
七、 用地布局
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达1441.49公顷,占总用地98.22%,非建设用地为26.06公顷,占总用地1.78%。其中建设用地布局如下:
(1)居住用地(R)
规划居住用地417.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99%,人均居住用地23.22平方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0.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33%,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67平方米。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202.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03%,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23平方米。
(4)工业用地(M)
规划工业用地222.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5.46%。其中新型工业用地(M0)69.81公顷、一类工业用地(M1)153.01公顷。
(5)物流仓储用地(W)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29.8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07%。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77.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9.28%,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5.44平方米。
(7)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43.8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04%。
(8)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26.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的8.80%,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7.05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120.17公顷、防护绿地5.19公顷、广场用地1.45公顷。
土地利用规划图
八、 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区道路划分为4个等级,包括快速通道、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
1.快速通道
规划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环市东路、城北大道快速路,在规划区段道路红线宽度为控制为40-60米,设计时速为40-60公里/小时。
2.城市主干道
规划的城市主干道包括省道236、北二环路、广达路、玉华路、文竹路、中和西路、马华路、环市北路东延线、流沙大道、白马西路。在规划区段道路红线宽度为控制为30-60米,设计时速为40-60公里/小时。
3.城市次干道
规划的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为控制为24-30米,设计时速为30-40公里/小时。
4.城市支路
规划的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为控制为20-24米,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以下。
综合交通规划图
九、 公共中心等级体系
本次规划构建“城市级—居住区级—街坊级”三级公共中心服务体系。
1.城市级公共设施
针对规划区及普宁市进行设置,为规划区及周边部分地区人口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
主要沿北二环路设置,集中布置在北二环路和环市东路两侧的各类公服设施,主要有市三甲医院、大型体育中心、文化中心以及各类大型的商业中心。
2.居住区级公共设施
为居住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包括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
十五分钟生活圈和十分钟生活圈两个范围内应配置的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和其他设施。
五分钟生活圈内应配置社区服务设施。
3.街坊级公共设施
街坊级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便民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十、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区的绿地系统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总面积为126.99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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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120.35公顷,构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两级体系,本次规划布局5个综合公园,12个社区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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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5.19公顷,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周边防护绿地。
绿地系统规划图
十一、市政工程规划
1. 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
规划确定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约为8.14万m3/d。
(2)水厂规划
规划普宁市区的供水水源主要取自榕江的三洲水闸,同时大南山水系的三坑水库在枯水季节作为辅助水源。规划莲花山水厂远期规模扩建到20万立方米/日,规划平头岭水厂远期规模扩建到6万平方米/日。
给水工程规划图
2. 排水工程设施规划
(1)污水工程规划
①排水体制
规划规划区排水体制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②污水量
规划污水量为5.5万m3/d。
③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区内不设置污水处理厂,根据《普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属于南部污水系统,由普宁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总规模按远期2035年考虑为20万m³/d。可满足规划区污水处理要求。
污水工程规划图
(2)雨水工程规划
①排涝泵站
规划两座泵站:规划流沙中河1#泵站,规模0.3m3/s,占地1.3ha;规划流沙中河2#泵站,规模0.14m3/s,占地0.7ha。
②雨水管道规划
针对规划区的地势和竖向规划等情况,规划区内雨水排水线路以短为宜,雨水排放以就近排放为主。雨水管渠管径在d600mm-3.5m×3.0m。
3. 供电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邻近规划区外北部现状220kV铁山变电站(现状装机容量2×180MVA),规划装机容量为3×180MVA。
规划区内新建1座110kV光南变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3×40MVA,规划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对规划区内北部现状110kV中河变电站(现状装机容量2×40MVA)进行扩容,规划装机容量为3×40MVA。
电力工程规划图
4. 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设置20个小区通信综合接入机房,根据用户规模,面积在100~260 m²,其他独立的建筑单体应设通信接入间,建筑面积约20 m²。
规划新增2座邮政所以满足规划区用邮需求,面积约为100~300㎡,可附设于建筑物首层。
5. 燃气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近期实现池尾、英歌山LNG气化站共同供应普宁市中心城区用地的供气方案。规划远期普宁市天然气门站(英歌山)接收省网高压管线的来气,经过滤计量加臭后,分别通过门站和香员坑高中压调压站调压输送进入中心城区中压管网,实现对普宁中心城区天然气用户的全面供气。
规划区管道天然气的供气规模为3138.54万m3/年。
6.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规划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80%、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的环卫目标。
规划区垃圾由转运站派车定期进行收集,运输至转运站压缩处理后再送至无害化填埋场处理。
规划区域内新建转运站4座垃圾压缩站规划,规划区域内建设垃圾收集点37个,设置主要公共厕所36个,每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应少于50平方米。
十二、环境保护规划
1. 水体环境保护规划
本区内的河流、河涌水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四类标准。
2.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
对区内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进行统一规划,加强区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力度,一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往云落垃圾填埋场处理。医疗垃圾运往省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环境保护规划图
十三、综合防灾规划
1. 抗震设防标准
规划区按照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区进行抗震设防。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内外的避震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4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内外的避震疏散主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7米。
2. 生命线系统及建筑物设防
(1)交通系统:
长途客运站等主要交通设施规划,必须按照8度设防,并且保证联系道路的畅通,使得抗震救援物资迅速到达。
(2)供水系统:供水厂主要构筑物应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3)建筑物设防:规划范围属于《普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后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 人防工程
结合大型公共设施的建设,如商业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等,修建平战两用防空地下室。人防工事应选择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较好地段。
十四、城市设计指引
本次设计旨在于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形成有着清晰空间结构的地区,以北二环为主线,以大型公共服务设施与开敞空间为节点,形成商业金融服务中心,创造符合城市发展趋势,具有新时代风貌的城市景观,将规划区打造为现代都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