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城管”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1.坚持以“点”带面,“关键少数”领学促学。我局领导干部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等多种形式领学带学,推动“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积极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作用,着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整体效应。
2.以“线”引领,支部党员专题研学。依托“三会一课”等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学深学透学到位。
3.以“面”覆盖,提升学习教育质效。推进“线上线下交互学”等创新方式,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知水平,努力做到以学促干。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4.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发挥“头雁效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5.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积极组织开展了多场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及解读培训,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尊崇、遵守、维护、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助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在系列学习研讨活动带动下,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掀起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6.坚持守土有责。局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法治建设责任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做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和先行者。
7.严格履职尽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局主要负责人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协调督办,积极谋划参与推进市城管执法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8.避免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局主要负责人加强思想引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9.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我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10.发挥局法律服务作用。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执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执法活动、疑难案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各项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出台。
11.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依法履行催告程序当事人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后,我局向榕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立案及合法性审查,该法院向我局送达了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进一步拓宽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渠道,增强了城管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执法协作的紧密性。
12.认真组织听证工作。依法公开公正举行了某公司涉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最大限度保障了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进一步提升了我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定程序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13.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有效解决在执法工作中的冷、硬、推现象,我局制定《普宁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十禁止》《普宁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十不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14.强化城管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我局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共5人,不断壮大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15.建立健全学法机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均通过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率高达100%,有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16.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行政执法中须注意的问题》《民法典与城管执法的衔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基层一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承接能力,为全市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7.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局以“三个最”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人员工作水平、深化“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建设晴朗政治生态,助推普宁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共作出行政许可6宗。
18.共同加强增设电梯行业监管。与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审批,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19.持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编制信用建设“三张清单”,推动城市管理与执法领域诚信体系建设。2024年,我局在“信用揭阳”网站等媒体推送文章4篇。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城管执法法治基础
20.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安全生产月”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设宣传摊位、提供现场讲解及咨询、发放法律读本、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不断向公众普及城管领域法律法规。
21.创新宣传途径。通过在普宁莲花山公园等公共场所播放《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揭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内容等形式创新宣传方式。
22.扎实推进普法进社区活动。对社区商铺、流动摊贩存在占道经营、乱摆设广告牌、门前卫生脏乱、乱堆乱放杂物垃圾、违搭遮阳伞等行为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各经营单位自觉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高。一是虽通过开展一系列学法用法活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但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问题,学法主动性不够,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惯性。二是运用法治方式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有待加强。在统筹城市管理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个别同志法治方式运用能力不强,法治方式创新性不足的情况,在谋划城市管理重要领域工作时,相关政策的针对性、系统性、创新性有待加强。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是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所涉事项繁多、所涉领域广、专业性强,我局执法人员未能熟练运用相关行业标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行政执法程序需进一步规范。在个别案件的办理中,部分执法卷宗仍存在调查取证不细致、法言法语表述不严谨、执法卷宗的制作质量还有待加强。
(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仍需继续加强。随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推进,部分镇街的执法工作仍然滞后,我局与部分镇街的执法界限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明晰,对下放镇街的有关事项业务培训仍需继续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解决我市城市管理领域法治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质。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是能手。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二)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从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等方面入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不断提升城管队伍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广执法前宣法、执法中释法、执法后普法的“三段式”普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三)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城管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在设计普法宣传资料时增加趣味元素,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和参与度,不断增强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营造全民普法的浓厚氛围。组织我局和镇街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专题学法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从而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