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船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3286/2015-00014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普宁市船埔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2-04
名称: 船埔镇关于开展“清死角 除四害 保健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文号: 普船府[2015]02号 发布日期: 2015-05-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船埔镇关于开展“清死角 除四害 保健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8  浏览次数:-
( )
 

普船府[2015]02

船埔镇关于开展“清死角 除四害 保健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普宁市爱卫会《转发揭阳市爱卫会转发省爱卫会关于开展“清死角 除四害 保健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普市爱卫[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上级要求,我镇应于近期开展二次爱国卫生统一行动,具体时间分别定于26日及227日。各村(居)委、各单位要按照管辖范围,切实负责组织落实所属单位、社区、村分片分区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预防冬春季传染病。尤其要对长期无人清理、环境卫生面貌差的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村庄周围、道路两旁等部位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无清扫盲区,无积存垃圾,无垃圾乱倒现象。

 

           二、各单位要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落实“门前三包”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做到办公场所及周边地面无垃圾杂物、无乱涂乱贴现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督促落实所属单位开展卫生整治工作。共青团及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劳动,动员更多群众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来。

           三、结合当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落实清洗消毒等措施,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坚决落实“1110”(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和零存栏)的制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预防传染病流行发生。

           四、各单位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

           五、活动期间,各地要做好活动过程记录,及时向镇爱卫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于27日前报送活动记录表(首次),36日前报送整个活动期间的活动记录表和工作总结(活动记录表附后)。

镇爱卫办联系人:杨远祥,联系电话:15889138151668151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

抄送:镇委委员、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