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更好发挥人才引领发展作用,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我市第一批“榕江人才”申报评定工作。
一、遴选名额和基本要求
2024年“榕江人才计划”设置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与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文化艺术人才5个人才申报平台,计划遴选200名“榕江人才”。
1. “榕江人才计划”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实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市直有关部门设立评审平台,组织开展相关项目人才的申报评审工作。
2. 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平台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平台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技术与技能人才”平台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振兴人才”平台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文化艺术人才”平台工作。
3. 遴选工作坚持以能力和实绩贡献为导向,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人选质量。各平台单位按分工完成所负责人才类别的资格审核、评审、公示等工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三、有关事项
1.各平台具体申报时限、条件、评选认定程序及其他要求,参见各平台具体申报指南(附件1-5)。
2. 申报人每轮只能申报一个平台项目,重复申报无效。
3. 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4. 入选“榕江人才计划”的,颁发“榕江人才”证书,同步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人才范围,享受相应人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