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坟烧纸、烧令、燃放鞭炮等用火增多,加上清明节是国家法定假日,扫墓人员将大幅增多,管理难度较大。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普宁市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巩固新一轮绿化广东建设成果,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是我镇森林防火的重点防护期,也是春防最关键的时刻,各村委会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村、到片、到人。对因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预防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的,要实施责任倒查。
二、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工作
清明期间,受传统祭祀习俗的影响,“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各村委会要抓住这一时机结合森林防火实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村要采取悬挂横幅、制作警示标志、张贴标语、有线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倡导广大群众用植树、献花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文明祭祀。
三、要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村委会要引导人民群众文明祭祀,严禁在野外、特别是山上烧纸钱、点蜡烛、燃放鞭炮,严禁一切炼山作业。对农事生产用火、野炊、篝火等野外用火活动要加强监管,靠前监护,尽职尽责,看管好火源: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重点做好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公路两侧、居民点、田林交界地带、学校、寺庙、加油站、坟地周围等防火重点区域,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观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改,要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委会要精心组织野外火源巡逻队,在坟墓密集地方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地点,加强巡逻监测,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要在重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对群众带上山的火种—律予以没收,杜绝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从源头上消灭森林火灾隐患。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查处违章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进一步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委会要根据清明期间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特点,及时制订针对性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森林火灾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基础上,第一时间集中力量,迅速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火情,村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亲临火场、靠前指挥、周密组织、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五、要进一步落实防火值班制度
各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位。要随时掌握辖区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了解,搜集火场基本情况,掌握火势发展动态,做好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村书记、主任、分管林业工作干部要在岗到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委会要将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表于4月2日前书面报镇林业站。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因值班工作不落实,火情报告不及时,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于清明节前派出督查组,督查各村委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大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