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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普宁市大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3278/2018-00005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普宁市大坝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3-26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普大府【2018】7号 发布日期: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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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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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清明节即将临,上坟烧纸、烧令、燃放鞭炮等用火增多,加上清明节是国家法定假日,扫墓人员将大幅增多,管理难度较大为了进一贯彻落实《普宁市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工作方案;巩固新一轮绿化广东建设成果,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是我森林防火的重点防护期,也是春防最关键的时刻,各村委会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把防火任落实到村、到片、到人。对因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预防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的,要实施责任倒查

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工作

清明期间,受传统祭祀习俗的影响“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各村委会要抓住这一时机结合森林防实际,开展林防火宣传活动,各村要采取悬挂横幅、制作警示标志、张贴标语、有线广播等多宣传方式,倡导广大群众用植树、献花等文明、环保安全方式文明祭祀。

三、要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村委会要引导人民群众文明祭祀,严禁在野外、特别是山上烧纸钱、点蜡烛、燃放鞭炮,禁一切炼山作业对农事生产用火、野炊、篝火等野外用火活动要加强监管,靠前监护,尽职尽责,看管好火源:要组织开展林火灾隐患排要重点做好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公路两侧、居民点、田林交界地带学校、寺庙、加油站、坟地周围等防重点区域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观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改,把森林火灾消在萌芽状态。各村委会要精心组织野外火源巡逻队,在坟墓密集地方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地点,加强巡逻监测,做到见烟查、违罚、着火抓要在重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对群众带上山的火种—律予以没收,杜绝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从源头上消灭森林火灾隐患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查处违章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进一步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准备

村委会要根据清明期间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特点及时制订针对性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森林火灾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基础上,第一时间集中力量,迅速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火情,村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亲临火场靠前指挥周密组织、科学扑火,确保扑人员的人身安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林火灾损失

五、一步落实防火值班制度

    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位。要随时掌握辖区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了解,搜集火场基本情况,掌握火势发展动好上传下,确保信息畅通。村书记、主任、分管林业工作干部要在岗到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委会要将清明节期间值班安排表于4月2日前书面报镇林业站。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因值班工作不落实,火情报告不及时,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于清明节前派出督查组,督查各村委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大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