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山街道“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美丽、整洁、文明城市环境,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普宁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普市创文办〔2021〕2号)精神,将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现就主题日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在全街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推动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为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局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人文环境。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用一年时间,对照存在问题和群众期盼,下大力气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事情,充分调动全街道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形成“全街上下凝心聚力,齐心协力创建文明”的良好局面,努力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建宜居宜商宜业的美好家园,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三、活动主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
四、活动时间
3月至12月每周二上午10时至11时30分。
五、参加人员
1.市挂钩领导。
2.市直文明创建结对单位干部职工。
3.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及各村(社区)干部、志愿者。
六、活动内容
聚焦“干净、整洁、有序”目标,紧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交通乱”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固化活动内容,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1.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公共场所、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池塘垃圾等,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消除卫生死角,使“垃圾不落地”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共识。
2.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重点,深入各单位、村(社区)、临街店面和居住户开展巡查、宣传、劝导活动,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等,使“门前三包我落实”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
3.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加强对主次干道、马路市场等易堵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疏导,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行动导向。
七、工作安排
1.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别到挂钩联系的村(社区)参加活动;街道机关干部职工分别到各联系挂钩的村(社区)指导和参与主题日活动(附件2);下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单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就近参与主题日活动。每周主题日活动由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同时要主动联系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同志,沟通志愿服务的地点及相关事宜。
2.各村(社区)要与市直文明创建结对单位做好联络对接,按划分村(社区)开展活动(附件1)。参加活动人员要穿戴“志愿者”标识马甲、帽子,落实专人负责主题日活动的全过程纪实和宣传。
3.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两委”干部并广泛发动村(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无死角、无盲区,“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八、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两委”干部并广泛动员居民群众参加活动,确保参与广泛、整治到位、效果明显。活动结束后于当日15时前,各村(社区)负责把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图文的形式(至少3张照片)上报街道工作群;填写《“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日活动开展情况表》(附件3),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报送街道创文办。
2.街道创文办将加强对各村(社区)开展主题日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主题日当天没有开展活动的将进行通报,三次以上没有开展主题日志愿服务活动的将提请街道领导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3.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户外LED屏、橱窗墙报、工地围墙、宣传栏、有线广播等阵地和微信等媒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主题公益宣传,形成多媒体、立体化的宣传声势,为深入开展主题日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