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农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整治工作制度
为保障我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常态化,有效规范管理农村村民建房,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全域普查在建建筑工程和严肃拆除在建违法建设的通知》(揭委办电[2019]47号)文件精神,结合《普宁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普府办明电[2019]6号)文件要求和我场实际,特制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巡查制度。
一、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体系建立
各村(居)要按照上级有前要求,切实履行场村(居)属地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依法履行职责。村级巡查主要责任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责任,按网格管理明确巡查责任区域、落实巡查责任人员、巡查频率等,风格区域村干部为本村(居)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村(居)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清理、制止和打击工作,对本辖区区域内违法建设建立台账,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坚决杜绝新增占用耕地建设情况,如发现新建房情况应第一时间及时制止并报告村责任人、包村干部、场相关部门,区域村干部未及时制止控停的,且又不上报的直接问责风格区域村干部,无法制停后及时逐级上报的,且村场各级积极控停的,可不予问责,否则,村、场干部各级视情况落实追责。场成立违法用地建设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赖源旺,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林毫舟,成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场国土所,对全场开展巡查,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对责令违法行为人不听劝阻的移交大坪镇行政执法办公室立案查处。
二、抓制度建立,强化工作落地落实
(一)村级制度建立。村(居)委会为违法用地一级巡查监控主体,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对辖区内申请建房等行为进行严格审批,并严格按照要求监督建设项目按照相关审批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建房。
2、积极宣传拆违控违政策,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加强做好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控停工作,全方位开展巡查,严防偷建抢建,按照“新增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的工作原则。
3、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居)明确1-2名巡查员,负责本村(居)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的巡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实行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及时向场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规范建立辖区内违章建筑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及下达停工通知书,并责成违法行为人立即停工。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行驻村领导和场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5、协助场工作组开展违法执法行为。
(二)驻村干部为违法用地二级巡查监控主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掌握处理本村(居)的违建防控情况,指导村级开展相关工作。
2、对村级工作进行抽查核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指出督促进行整改。
(三)场国土部门为违法用地三级巡查监控主体,履行以下职责:
1、整合场相关部门,组建巡查队伍开展日常巡查,对接到的举报或巡查中发现的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对不听劝阻的采取相应措施。
2、各村(居)上报的新建乱占耕地违法建房每个月实地巡查三次,建立巡查台账,坚决遏制新建乱点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三、处置措施
2023年4月1日起,各村(居)辖区内发现1宗新增新建乱占耕地违法建设3天内未及时制止并上报的,直接问责网格区域村干部,风格区域村干部村区域已控停违法建设实行巡查管控,加强监督、跟踪管理,防止偷建、抢建行为发生;对新增新建乱占耕地违法建设控停不力,限期5天内落实整改措施,未能按时落实整改将问责村书记、主任,网格区域村干部。包村干部因此控停不力的,相应承担责任。本年度发生新增乱占耕地违法建设情况的村级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村自行整改拆除违法建设,并报场巡查队备案除外)。
四、强化“零容忍”向纵深推进
各村(居)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特别是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行为。场专班要密切配合,强化日常巡查措施,形成监管。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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