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坪农场国有土地动态
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胶区:
为加强大坪农场国有土地日常监管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垦区土地管理秩序,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制定了《大坪农场国有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自然资源部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钟思林,联系电话:0663-2727339。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5日
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4年6月15日印发
大坪农场国有土地动态巡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坪农场国有土地日常监管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垦区土地管理秩序,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印发的《广东农垦国有土地动态巡查制度》(粤垦函〔2022〕529号)要求,结合垦区实际,制定大坪农场国有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广东农垦“六个再造”战略,深入贯彻落实“1339”工作部署,聚焦揭阳农垦“七个新”集中“五个力”,重点开展“十项行动”,从严推进国有土地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化,为揭阳垦区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巡查工作目标
以广东农垦国有土地在线巡查系统的外业巡查子系统为平台,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报告和处理垦区国有土地资源利用中违法违规、损害垦区权益行为。
二、巡查工作职责
(一)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动态巡查工作职责
1.组织、指导相关部门,胶区国有土地动态巡查工作(以下简称巡查工作),制定揭大坪农场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各相关部门、胶区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巡查区域和地块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其他区域的巡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各相关部门、胶区巡查发现并上报的重大违法线索进行实地核查监督。
3.每年对各相关部门、胶区巡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4.每季度定期向广东省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报告巡查工作情况。
5.对实行网格化管理区域以及重点区域每季度巡查一次,一般区域每半年巡查一次,对各相关部门、胶区巡查工作全年抽检不少于二次。
(二)各相关部门、胶区动态巡查工作职责
1.各相关部门、胶区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本单位巡查实施方案,报农场备案。对辖区巡查区域进行合理划片,成立土地巡查监督小组,确定巡查人员、巡查区域及频率,责任到人,明确责罚机制,形成动态巡查责任体系,推动此项工作全面开展。
2.各相关部门、胶区认真开展组织巡查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国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报告(外业巡查人员发现国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后,应第一时间制止并及时报告)。对辖区内的重点巡查区域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一般巡查区域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定期向农场报告巡查工作情况。
3.负责对外业巡查人员日常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记 录巡查系统使用、巡查监督管理及外业动态巡查工作开展情
况。
4. 资产资源部要及时处理外业巡查人员上报或是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5.专人每天负责记录巡查任务完成情况,跟踪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审查巡查上报的违法违规行为。
6.各相关部门、胶区结合实际情况,每半年对本单位巡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农场,农场汇总后报广东省揭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7.加强对外业巡查人员无人机操作培训,巡查人员是现 场核查的主体,要明确外业巡查人员日常巡查的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胶区需利用无人机每半年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航拍,并将航拍结果存档备查。
三、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严厉打击在土地资源利用中的 违法违规、损害农场权益的行为,切实履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企业发展的职责,决定成立广东农垦大坪农场有限公司动态巡查领导小组。
组 长:赖源旺
副 组 长: 邓建生、房伟新、官李耍、魏书习
成 员:钟思林、古军、钟文纵、邓广胜、官剑恒、钟思甏、魏文习、邓日亮。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场资产资源部办公室,负责动态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巡查工具
各相关部门、胶区根据巡查工作需要,配备好在线巡查系统移动终端设备、无人机、国土专用巡查车辆、通信工具、照相机、计算机等用于巡查工作的装备器材。
四、巡查区域划分
下列区域划为一级巡查区域(重点巡查区域):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类生态红线保护区。
2.场部(生产队)规划建设区及其周边区域。
3.农场与农村边界处、主要道路两侧、城镇周边。
4.已经审批的重点项目、承包合同期限长、面积大的承包用地、历史被占地区域。
5.上一轮合同到期至下一轮合同签订之前过渡期内地块。
6.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区和其他大型矿山企业周边。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区域。
8.农场(公司)自主经营的产业用地。
辖区内未划定为一级巡查区域的其他区域为二至三级巡查区域。
五、巡查工作内容
1.巡查占用耕地修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情况。
2.巡查占用基本农田修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的情况。
3.巡查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情况。
4.巡查设施农用地擅自扩大用地规模的情况。
5.巡查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建物的情况。
6.巡查土地被侵占、损害垦区权益等异常情况。
7.巡查承包租赁的土地和物业,是否按合同要求执行的情况。
8.巡查擅自转包转租、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闲置等情况。
9.巡查上一轮合同到期至下一轮合同签订之前过渡期内地块。
10.巡查项目用地申请前或申请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
11.项目用地审批供地后,土地开发利用要全程监管,保证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12.巡查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隐患等情况。
13. 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区和其他大型矿山企业周边,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14.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其他需要列入巡查的内容。
六、巡查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胶区是土地违法行为发现、报告、查处和制止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农场资产资源部门承担辖区内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的具体工作。
农场主要领导是土地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国土管理以及挂片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村(作业区)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加强土地监管,及时组织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落实整改。
(二)实行网格管理。全面落实土地网格化管理机制,农场(公司)为辖区土地管理大网格,主要领导为大网格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辖区内各网格日常工作;各挂片(包村)班子成员为中网格,挂片(包村)领导为中网格责任人,农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中网格执行责任人;作业区(村委)为小网格,作业区(村委)主要负责人为小网格责任人,农场(公司)各部门、作业区其他人员,割胶工人以及农场(公司)土地承包对象为日常网格化巡查执行人,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各级网格实行责任包干,加强协调联动,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失责失职的将依程序予以追责问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胶区要严格落实土地巡查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每月土地在线巡查率达标;对新增违法用地应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查处、严惩戒,从源头上遏制新增违法土地问题,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巡查处置情况应按“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农场动态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发现存在未及时制止、查处、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提请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相关部门、胶区要和土地承包对象明确承包土地监管工作,签订《承包土地监管责任书》,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承包期间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如发生违法违规用地,农场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落实承包户进行整改,农场必要时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追究承包户责任。
(四)巡查结果零报告。各相关部门、胶区在制定本单位的巡查方案时应制定巡查结果零报告制度,即要求各巡查人员完成巡查任务后,无论是否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必须在当日填报土地巡查记录表,经农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每月月底上报盖章扫描件给农场资产资源部办公室备案,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巡查台账。资产资源部建立规范的巡查台账,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对在巡查中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严格落实巡查工作月报表制度,每月向集团公司国土管理办公室报送巡查报表。
(六)制止违法行为。在巡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时,外业巡查人员要立即制止违法行为,责令停工,并在两个小时内查清基本情况,将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应积极对接农场各部门,采取群策群力方式。农场自收到巡查人员反馈问题后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发动机关干部,形成机关干部、基层生产队上下联动,群防群护的高压态势。争取做到违法用地的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均达100%。巡查过程中,外业巡查人员要制止土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都应当进行现场记录和图片音像取证交实时上传到巡查系统。
(七)落实巡查制度。要杜绝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发生。农场建立惩罚机制,对造成的土地收益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按年度计算)并上缴单位,直至损失清零。
(八)制定管理方案。农场要按照情况制定相应的守土护土实施方案,防止国有土地被侵占,并参照农业单位明确责罚机制。
(九)加强与属地沟通。农场要加强与乡镇国土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当发生新被占案件时,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及时制止侵占土地行为。
(十)做好抽查工作。农场动态巡查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胶区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违法行为制止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巡查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巡查考核
(一)农场将巡查工作纳入年度土地管理工作。
(二)考核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1.科学划定本单位内的重点巡查区域和一般巡查区域报送农场。
2.农场将巡查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网格具体的人员和区域,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农场方案制定的巡查工作方案,并报送资产资源部办公室备案。
3.按照规定的动态巡查频率开展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建立土地动态巡查月报和周报制度,记录巡查系统使用、巡查监督管理及外业动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4.巡查中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
止、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5.结合实际情况,每半年对本单位巡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农场。
八、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外业巡查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 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守护土地资源,切实加强执法巡 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违法 违规用地行为。每次巡查任务结束后,应当向巡查实施主体
报告巡查结果,通过在线巡查系统上传巡查情况。
(二)明确责任。外业巡查人员对巡查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巡查人员负责各自所在巡查区域,巡查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要全面掌握辖区巡查工作情况,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三)部门协同攻坚。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 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保障土地巡查工作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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