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1〕8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华侨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华侨医院: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华侨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区域医疗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及突发公共卫生综合急救能力,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体系,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08-440000-04-01-619436。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流沙大道玉华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5955.98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放疗中心改造及设备配套,介入中心改造及设备配套,检验中心改造及设备配套,高压氧中心改造及设备配套,内镜中心改造装修及配套设备,B超中心、心电中心、ICU病房改造装修,病房改造装修,医共体职能中心改造,医院文化建设,后勤生活设施改造装修,院区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及整体外观改造,医院信息化系统,医学影像中心改造配套、手术室手术间改造及设备配套工程、急诊楼 CT机房改造及设备配套工程等15个子项目。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8万元,其中:工程费3328.61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用8346.67万元,信息化改造及设备购置费用2082.85万元,其 他设备费用377.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9.19万元,预备费443.0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投入及政府债券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