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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0070325585/2022-00044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批复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3-28
名称: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练江生态文明
展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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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练江生态文明
展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3-28  浏览次数:-

揭普发改投审〔2022〕32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练江生态文明

展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练江生态文明展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有效展示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持续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03-445281-04-05-306704。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大杨美村普宁市水质净化厂综合楼一楼及周边场地。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室内主题展厅五个共1032平方米、湿地花园1700平方米,以及河滨栈道260米的展示区;建设内容包括室内部分:一江春水(序厅)、唤美练江、两岸风华、人水和谐、美美与共等五个主题展厅及综合服务区;室外部分包括:湿地花园、河滨栈道展示区。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399.95万元,其中:工程费644.8万元、设备费用665.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9万元、预备费12.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练江生态文明展览馆项目

项目代码:2203-445281-04-05-306704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练江生态文明展览馆项目,估算总投资1399.95万元,其中建安招标概算金额644.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主要设备购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2年3月28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