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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0070325585/2024-0010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7-03
名称: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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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7-04  浏览次数:-

揭普发改投审〔2024〕103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7-445281-04-01-767506。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大坝镇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提升“白改黑”工程13.3公里;2.建设人行道2.4公里;3.镇区主干道两侧墙面整治17.3万平方米;4.“三线”整治9.3公里;5.新建20万平方米的农文旅融合发展设施,包括农业大棚、青梅基地、采摘园、亲子乐园及基础设施配套;6.新建700平方米的葫芦地村农产品集散中心,新建停车位50个和充电桩10个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65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336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1.61万元、预备费786.1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大坝镇人民政府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