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52810070330406/2020-00007
揭阳市普宁市高埔镇人民政府
2020-04-02
高埔镇进一步做好在建违法建设控停工作
2020-04-08

高埔镇进一步做好在建违法建设控停工作

发布日期:2020-04-08  浏览次数:-

  2020年3月26日,市城管执法大队巡查时发现我镇存在11宗在建违法建设。接到反馈通知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做好在建违法建设控停工作,坚决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硬仗。现将落实控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埔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接到反馈通知后,我镇立即召开违法建设控停工作专题会议,镇委官雨霖书记对我镇11宗在建违法建设落实整改工作作部署、提要求,要求压实镇国土、规划部门、村级网格员巡查监管责任和各单元各村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由在建违法建设所在村主要负责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纪委、国土所、规划所、供电所等职能部门,迅速组建镇违法建设控停工作专班,联合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国土资源局,对11处在建违法建设进行严肃查处和坚决控停。镇委官书记还新自带队到11处在建违法建设现场督导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要求相关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四清两断”控停工作措施,该复耕的复耕,该复绿的复绿,该拆除的拆除,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要求各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抓好违法建设控停各项工作。

  二、分类落实整改措施

  为切实做好我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高埔镇严格按照《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实施意见》(普府函〔2020〕11号)、《普宁市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细则》(普市办电〔2020〕16号)文件精神,对在建违法建设认真研究、落实分类处置,组织控停和专项清拆行动。一是对2008年解决原住房困难户及地质灾害腾退的8宗违建建筑,我镇已与相关村签订了《在建违法建设控停承诺书》,责令相关村负起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整改清单的要求和规定,落实整改并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申报、完善手续。二是对未经村镇两级同意且未取得用地手续的3宗违建建筑,我镇已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四清两断”工作措施予以控停,并要求当事人复耕复绿,恢复原状。目前,上述11处在建违法建筑工程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三是对控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经镇委研究决定,责令相关村党支部、村委会向镇委作深刻检讨;由镇纪委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对相关村负责国土业务村干部和相关片区责任干部予以停职1个月处理。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相对较薄弱。我镇国土所、规划所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较少,巡查区域面积较大,工作任务繁杂,加上没有固定执法车辆,影响了日常正常巡查和执法效率。

  二是违法建设监管难度大。个别村民觉悟不高,存在侥幸心理,未落实好镇委、镇政府在建违法建设控停工作的有关要求,有意错开政府巡逻检查时间,导致偷建、抢建情形时有发生。

  四、下步计划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从镇纪委、规划所、国土所、供电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四个镇级违法建设控停专项巡查组,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依托村(社区)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对全镇在建违法建设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排查管控,坚决防止偷建、抢建行为的再次发生。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村广播站、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问责追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控违责任纳入三级网格化治理体系,对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组织不力、执行不力、拆除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予以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