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任务的通知》的要求,从2024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我镇开展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任务的下达
镇政府决定将我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任务分解下达给各村(居),具体任务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全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村(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解除全体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医保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快速、高效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我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要建立医保宣传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医保政策专项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角度把医保政策的优越性宣传到位,使参保人充分了解现行医保政策,增强全民参保意识,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将这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积极做好扩面征缴工作。
各村(居)要认真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参保扩面征缴工作高效开展。各村(居)要在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城乡居民参保。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多渠道、全方位为城乡居民参保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按时完成参保任务
2025年首次参保或需要进行参保信息变更的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或镇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手续;也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待医保经办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参保缴费。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线上可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粤医保”小程序进行缴费;线下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以及村(居)委会代征等方式进行缴费。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现有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简化参保流程,按征缴时间要求,把握好工作节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参保工作。要加强与当地税务征收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参保信息及时反馈,完整准确。
(五)做好财政代缴人群参保工作。
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即一、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一级视力残疾人),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400元)由市财政全额资助代缴。本镇重点优抚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资助参保(代缴资金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财政请拨)。民政、残联、农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要认真做好代缴人群的统计、核对工作,确保应资尽资、应保尽保。
(六)切实加强检查督导。
各村(居)要落实扩面征缴目标责任,上级职能部门将定期通报征缴进展情况。强化督促和指导检查,镇政府将适时对各村(居)参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从10月下旬开始,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周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缓慢、影响全镇工作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广太镇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任务表
广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