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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007033083K/2025-00036 分类: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广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15
名称: 重要通知!揭阳市医保普通门诊选点规则调整
文号: 2025061103 发布日期: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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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揭阳市医保普通门诊选点规则调整

发布日期:2025-06-11  浏览次数:-
  

各位揭阳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揭阳市财政局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结算方式的通知(揭市医保规〔202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村卫生站纳入医保结算有关工作,优化基层医疗资源配置,自即日起我市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选点业务将实行新规。

      请仔细阅读以下重点内容:

  

【调整要点】
1.参保人可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所辖有村卫生站的,只能选择一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选点政策不受影响;

2.选点后长期有效,次年未主动变更将默认延续;

3.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

请大家拿起手机,直接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足不出户就能进行医保普通门诊选点啦!!!

选点步骤可参照→《揭阳市医保就医指南系列宣传之四:普通门诊选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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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只有在已经选点的医疗机构及其所辖村卫生站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才可以纳入报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