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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普宁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8989B/2022-00021 分类:
发布机构: 普宁市普侨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15
名称: 关于在普侨镇部分道路对泥头车等车辆实施交通限制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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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普侨镇部分道路对泥头车等车辆实施交通限制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次数:-

       为确保镇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强泥头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普侨镇区部分道路对泥头车等车辆实行交通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泥头车,是指用于专门运输砂石、水泥、煤炭、渣土、污泥、建筑材料等散装物件、废弃物等大(中)型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

       二、全天禁止泥头车及核载15吨以上(含15吨)的车辆在普侨镇中心大道路段通行。

       三、泥头车在镇区内上路行驶,必须对所装载货物进行遮盖,严禁出现超载、洒漏、抛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

       四、车辆进入镇区,应严格按道路限速、禁行标志行驶。

       五、禁行道路和限速路段由相关部门设置标识。

       六、凡违反本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通告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普侨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