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有关单位:
根据《普宁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普府办[2016]19号)的通知,我镇被省政府定为揭阳市唯一一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最大程度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从根本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军埠镇经济及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军埠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军埠镇委
军埠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军埠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4月,我镇被省政府列为全省第八批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为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6 年11月,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辖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完好率达100%,按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全面落实农村(社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公益宣传基础建设,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络活动,经营性场所业主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 ,重点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达标,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有重点地完成“四个能力”建设;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年底通过上级的验收并摘牌。
三、组织领导
军埠镇成立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文敏
常务副组长:林赛鹏
副组长:张廷建、张绍喜、黄永健、蔡庆勇、许伟雄
黄湘宁
成 员:邱海兵、黄钰玲、陈朝荣、蔡涌清、陈文光
郭炳潮、杨耀能、林立斌、许敏锐、陈东升、
吴炜东、张少钢、蔡庆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镇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绍喜(兼)
成 员:罗义武、陆传双、曾伟强、林泽龙、钟泽恒
黄伟敏、翁特勉
镇长林赛鹏同志为火灾隐患整治督办责任人,负责指挥督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的全面工作。张廷建、张绍喜、黄永健、蔡庆勇、许伟雄、黄湘宁6位同志为整治工作责任人。
按照单元属地管理为主、安委办线条指导配合为辅的原则,按照单元划分相应成立6个检查整治工作组。
大长陇单元
组长:张廷建;副组长:钟泽恒;成员:单元驻村干部。
负责检查整治范围:大长陇长龙村、深西村、灰草村、灰上村、灰下村、寨内村、下双村。
石桥头单元
组长:张绍喜;副组长:邱海兵、陈朝荣;成员:单元驻村干部。
负责检查整治范围:石桥头东村、中村、西村。
莲坛单元
组长:许伟雄;副组长:方波;成员:单元驻村干部。
负责检查整治范围:莲坛上园村、下园村、安田村、沙堆村、神仙沟村、丰美村。
陇头单元
组长:黄湘宁;副组长:郭炳潮、蔡亚壮;成员:单元驻村干部。
负责检查整治范围:陇头浮洋村、东桂村、后楼村、新南村、山家村。
军埠单元
组长:黄永健;副组长:黄钰玲、杨耀能;成员:单元驻村干部。
负责检查整治范围:军老村、笔架山村、军新村、新厝村。
树脚单元
组长:蔡庆勇;成员:单元驻村干部。
负责检查整治范围:树脚村、何厝围村、三坛村。
镇安委办人员按照相应分组搭配至各单元,协助指导各单元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镇成立由镇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派员组成的“军埠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业队”,定期不定期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同时指导各村(居)的排查整治工作。
要求村(居)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高、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
1、召开各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整治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镇与各村(居)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
2、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落实整治力量、经费和办公场所,为全面整治提供保障。
(二)集中整治(4月29日至10月31日)
1、军埠镇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凡是采用聚氮醋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拒不整改或暂时无法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要由镇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2、镇委组织相关部门,落实专项经费,健全完善整治工作机制。要按照消防规划,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镇辖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的目标。
3、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全方位做好物联网的建设。
4、按照《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l2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46号)要求,加强军埠专职消防队建设,要积极推进社区、农村、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大力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保证营房、装备、人员达到建设标准。
5、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巩固提高(11月1日至11月30日)
1、镇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农村、社区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建立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20日)
1、市政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军埠镇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如发现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工作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军埠镇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同时继续查漏补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从构建平安军埠,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1、镇整治工作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一是协调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二是对报请政府挂牌督办或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要指导督促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三是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四是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要与各村(居)委会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凡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和镇将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3、镇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或者吊销执照。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镇要完善对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巩固消防安全整治的成效,确保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
(三)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要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络等“七进”活动,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舆论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导,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整治期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视情抽调技术骨干和业务人员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为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对镇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进村入户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军埠镇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进度表
军埠镇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进度表
序号 |
阶段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和措施 |
1 |
动员部署阶段 |
2016年4月28日前 |
1、召开各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工作措施,与各村居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2、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报市领导小组备案。3、落实整治力量、经费和办公场所,为全面整治提供保障。 |
2 |
集中整治阶段 |
2016年5月30日前 |
完成“示范点”创建。 |
2016年7月30日前 |
1、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摸清底数,掌握现状。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户籍化”管理,“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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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1日前 |
1、建立村专兼职消防宣传队伍,扎实开展以消防宣传“七进”为重点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贯行动,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2、完成消防物联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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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0日前 |
1、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部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达标。2、各村居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五个基本”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等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3、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整改验收合格的由镇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4、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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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1日前 |
1、全部村居要达到“示范点”的工作标准。2、健全完善整治工作机制,修订辖区消防规划,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100%的目标。3、按照《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继续加强石桥头专职消防队建设,保证营房、装备、人员达到建设标准。4、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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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巩固提高阶段 |
2016年11月10日前 |
1、对集中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2、完成所有档案、台帐的制作和归档。 |
2016年11月20日前 |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2、强化辖区消防安全宣传氛围的营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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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查验收阶段 |
2016年11月30日前 |
完成整治工作自查、自评。 |
2016年12月20日前 |
1、市组织进行督查验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2、镇继续查漏补缺,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