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长陇、石桥头、莲坛、陇头后楼村党委,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总)支部,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做好学习会议记录。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通知.pdf
索引号: | 11445281007033411W/2021-00024 | 分类: |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普宁市军埠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名称: | 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
主题词: |
大长陇、石桥头、莲坛、陇头后楼村党委,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总)支部,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做好学习会议记录。
军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揭阳市普宁市军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3-2357276
44528102000174号
粤ICP备15071183号-1 网站标识码:4452810015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