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交运函〔2019〕1364 号),经完整性审查,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共有37家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已向我局备案(含变更),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普宁市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信息汇总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xlsx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日
索引号: | 11445281007032742W/2025-0003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名称: | 关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名单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
主题词: |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交运函〔2019〕1364 号),经完整性审查,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共有37家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已向我局备案(含变更),现向社会公布。
附件:普宁市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信息汇总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xlsx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日
主办单位:揭阳市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663-291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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