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湖镇教育组、洪阳镇教育组、大坝镇教育组、大南山街道教育组、池尾街道教育组、赤岗镇教育组、南溪镇教育组、下架山镇教育组:
你们单位上报的《关于为学生配制校服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我市新一轮校服制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通知【2019】163号)精神,并经2019年7月19日教育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同意你们学校(具体名单见附表1)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为学生制作新一轮校服,一年级、七年级、高一级新生每生冬服、夏服各2套,其他年级学生原则上每生冬服、夏服各1套。校服制作应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
二、根据普宁市教育局、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等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发【2019】37号)文件规定,我市中小学校校服制作公司和价格按2019年4月23日我局委托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执行,即由佛山市三水恒利达针织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奇服装有限公司、育佳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和福建南丝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候选供应商的任何一家进行制作。中小学生校服价格按上述五家公司各自的中标价(见附表2)由学校向学生收取,统一实行代收代付。对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及贫困生应予适当照顾,给予减费或免费。
三、获批准制作校服的中小学校应与学校票选确定的公司签订《校服生产制作合同》,合同有效期5年。《校服生产制作合同》签订后,各中小学校分别上报1份给所在教育组备案。
四、本轮校服均按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和要求进行制作,校服制作公司发货前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成衣合格标识,各中小学校应对照检验报告及成衣合格标识对学生校服产品进行审验,经验收合格方准发给中小学生穿着。没有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成衣合格标识的校服,坚决不能发给学生穿着。
五、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制作校服、园服可根据普教发【2019】37号规定并参照2019年4月23日招标结果进行。
六、严禁各中小学校在上述五家中标公司之外的制衣公司或制衣厂制作校服。
附:1、获批准制作校服的学校名单
2、校服制作中标公司名单及价格
普宁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佛山市三水恒利达针织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奇服装有限公司、育佳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有美工贸有限公司、福建南丝实业有限公司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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