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2025-2026学年普宁市拟招募7名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21日-8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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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663-2233640
邮编:515300
附:2025-2026学年普宁市银龄讲学教师拟招聘对象(第一批)
普宁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0日
2025-2026学年普宁市银龄讲学教师拟招聘对象(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