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中河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榕城区“11·30”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当前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揭阳市汲取“11·30”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暨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和《普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普消安委办〔2021〕68号)文件精神,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在全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化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各村(居)、中河办、各有关单位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发动各级网格员、专职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消防工作力量,重点投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消防安全。街道将每月组织辖区所有村居、社区开展1次交叉督导检查,检验整治效果,分享好的经验。
二、定期开展“拆窗砌墙扫街”行动。各村(居)、中河办、各有关单位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拆窗砌墙扫街”行动,重点巡查检查“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等突出问题,整治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不开逃生窗、乱接乱搭电线、堵塞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充清理。各村(居)、中河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拆窗砌墙扫街”行动,在小区电梯口、村民自建楼入户门、楼梯间、疏散通道等明细的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禁充禁放标志和海报,集中整治清理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发现1辆立即清理1辆。同时要“疏堵结合”,在村民自建楼聚集区、宾馆酒店、集市广场等地建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引导居民养成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习惯。
四、深化“列表定位挂牌建群”排查措施。各村(居)、中河办、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三合一”场所涵盖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应列尽列”原则,全面摸清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底数现状,实施列表造册、定位挂图、挂牌公示、建群宣传,以村居为单位,有计划地推动“三合一”场所逐家、逐街、逐片落实“拆窗砌墙”和“四加一”措施,确保“整改一家、合格一家”的闭环整改机制。
五、建立完善“四色”预警管理机制。各村(居)、中河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是否住人、是否落实“四加一”措施等标准,将“三合一”场所火灾风险划分为高危、危险、一般、良好等四类,分别以“红、黄、蓝、绿”四色实施预警,由各级消防“网格化”管理单元和消防网格员员按照《普宁市小档口消防“四色”预警制度》规定实施动态监管,解决长效管理问题。
六、营造全民“反三合一”消防宣传氛围。各村(居)、中河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持续推广和应用揭阳市“反三合一中心”小程序,将辖区沿街商铺、村民自建房、住宅楼、出租屋、生产经营性场所作为重点宣传推广对象,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不漏一家,同时要同步采集和录入“三合一”场所日常检查工作数据,形成工作的闭环。
七、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各村(居)、中河办、各有关单位要于每周四下班前,报送《普宁市消防安全整治排查表》(附件2)、《普宁市消防安全整治台账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3纸质版需经村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后报送。
附件:1.降低火灾风险“四加一”措施工作标准
2.普宁市消防安全整治排查表
3.普宁市消防安全整治台账表
流沙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工委主任。
流沙东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
附件1
降低火灾风险“四加一”措施工作标准
1.落实防盗网开设逃生口。居住区域防盗网应开设逃生口,且逃生口应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三层以下的宜配置逃生软梯。
2.落实防火分隔。住宿场所应与其他功能场所应实施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通过砌实体砖墙、安装防火门等措施落实,且应设置独立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区域应独立设置。安装防火门的应安装闭门器确保常闭。
3.推广安装物联网系统。推广安装物联网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简易消防灭火设施,鼓励居民住宅安装物联网独立式感烟报警器。
4.配齐消防防毒面罩。“三小”场所、出租屋及其他居住类场所应根据场所常住人数按照1:1比例配备消防防毒面罩(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5.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地应针对开设逃生口、落实防火物理分隔、推广安装消防物联网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配备消防防毒面罩等四项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其降低亡人火灾风险的必要性和相关安装使用方法。
附件2
普宁市消防安全整治排查表
检查人员签名: 时间:
附件3 普宁市消防安全整治台账表
单位负责人(签名): 分管干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