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流沙南街道迅速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流沙南街道迅速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7日
流沙南街道迅速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普宁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确保岁末年初全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迅速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和综合督查的通知》(普市办电【2017】170号)文件精神,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揭阳市、普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揭阳市委六届第25次常委会议要求,结合“五城同创”和“众剑行动”等中心工作,以“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为主题,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自查”的原则,在街道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事故风险,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集中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安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村(居)委会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由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具体负责机构,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街道开展相关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发动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宣传、大演练工作。
三、工作内容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紧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检查方案,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安全无事故。
(一)消防方面。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生产性场所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三合一”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执法,深入开展“三小”场所、群租房和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既有建筑、“三合一”和家庭作坊等生产性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影院、酒店、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仓库、网购批发电子商务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民宅、养老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二)建筑施工方面。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强化重点建设项目及面上建设项目(民楼)的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施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突出抓好在建工程涉及的员工防护品佩戴、临时用电安全、临时搭建工棚、特种设备操作证、“三口五临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部位等环节的重点检查和整治,杜绝预防坍塌、有限空间作业、高出坠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道路、交通运输方面。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7·06”广河高速龙门段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揭阳市、普宁市关于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春运车辆的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做好春运应急预案的制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道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措施,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加大道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的监管力度,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运营。要以客货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游包车、摩托车等车辆为重点,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较大事故发生。
(四)电梯等特种设备方面。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对电梯开展全面清理清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主动投保电梯责任险;要检查电梯、游乐设施设备、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学校及校车方面。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学校、幼儿园和校车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六)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方面。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全街道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适时开展“回头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民风民俗活动的教育和引导,严禁在本行政区城内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杜绝因烟花爆炸引发的伤亡事故发生。
(七)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街道安委办要加大对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实施完整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宣传,严查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违规用电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民爆物品、户外广告牌、市政建设、非煤矿山、水利、电力(户外用电设施)、农业机械、城市供水以及设计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以及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力排查。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针对岁末年初经济活动活跃和人流、物流、车流增多的特点,加大检查整治力度,做到排查到位、建立台账、底数明确;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确保整改有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顶格处理,果断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全面贯彻落实街道的工作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势推进专项行动,对排查不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村(居)委会或行业,街道将成立调查组,予以调查问责。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以“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意识和素质。同时要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发动全社会参与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四)加强演练、强化值守。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事故预警、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情况;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发生事故的几率和事故发生后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街道所有社会组织、单位和每个村(社区)、每家企业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或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应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于12月29日前报送街道安委办,并分别于2018年1月8日、1月15日、2月8日、2月14日、3月20日前将开展“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情况及《流沙南街道“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1)报送街道安委办。
附件:流沙南街道“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专项行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