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流南办〔2024〕7号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揭阳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意见(暂行)》,根据《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市办电〔2024〕11号)精神,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做好街道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2024年5月29日前;
二、献血地点:市采血站(南平路一号,即原老法院);
三、献血对象: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