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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7265012507/2026-00046 分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6-04-10
名称: 关于印发《流沙南街道“拆网砌墙”攻坚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普流南办〔2026〕6号 发布日期: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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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流沙南街道“拆网砌墙”攻坚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流沙南街道“拆网砌墙”攻坚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流沙南街道“拆网砌墙”攻坚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流沙南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0日

  抄送:流沙南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

  流沙南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印发


  流沙南街道“拆网砌墙”攻坚整治行动方案

  2025年12月9日,汕头潮南发生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为各地消防安全工作敲响警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2月6日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指出汕头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在2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上作出细化安排,省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就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必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落实。汕头潮南“12·9”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建筑违规设置防盗网,店宅之间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此类问题在我市同样普遍存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揭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汕头潮南“1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拆网砌墙”攻坚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通过强化属地落实、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分阶段推进,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筑牢防火屏障,提升全市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一)生产经营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除有特殊安防要求外,一律拆除。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场所、学校、医院等单位(场所)可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设置防坠落等特殊安防措施。

  (二)居住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的,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紧急逃生口(长×宽不少于1米×0.8米),鼓励配置辅助逃生软梯、救生缓降器等疏散逃生设施和简易破拆工具。

  (三)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未落实防火分隔的,应全面清除违规住人。

  (四)生产经营场所内确需设置居住场所的,居住部位与生产、储存、经营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且居住部分与经营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四、职责分工

  (一)驻村领导、同志、各村(社区)工作职责

  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村居是整治责任主体,落实驻村领导、同志包村责任制,统筹街道、村力量成立整治小组,加强辖区内“拆网砌墙”统筹协调;做好宣传活动;组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登记,重点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网、户外广告牌、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将“拆网砌墙”与城市更新、外立面改造、美丽圩镇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建立健全源头管控、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攻坚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街道安全办:负责街道消防专班日常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导检查、信息汇总与通报提醒;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依法查处违规设置防盗网、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街道辖区内“示范街”进行集中整治。

  2.街道执法队: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大型户外广告、招牌常态监管;配合开展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占用消防通道的户外灯箱、广告牌、防盗网、障碍物等清理整治;加强市容秩序与消防安全协同管控,及时消除动态隐患。

  3.城南派出所:结合治安巡逻、基层治理,指导旅业、洗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及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督促相关场所落实“拆网砌墙”措施;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隐患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维护整治工作秩序。

  4.城南市监所:在日常监管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开展商品交易市场、沿街商铺等场所排查整治。

  5.城南教育组:指导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拆网砌墙”整治工作,强化校园消防安全源头治理与宣传教育。

  6.城南物业所:督促自有物业、经营场所率先完成“拆网砌墙”整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

  1.全面动员、细化方案。各村(社区)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整治标准、责任分工和各阶段完成时间,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和分类分阶段整治推进表。

  2.强化宣传、深化教育。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开展专题培训、发布整治公告、组织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设立消防安全宣传体验点,组织隐患整改不积极主动的场所相关人员到体验点,通过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3.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治建立“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两张清单(详见附件),并实行动态更新。

  (二)整治攻坚(2026年4月11日至9月30日)

  1.带头示范

  4月30日前,全街道要完成辖区内自有物业及下属单位所有场所的“拆网砌墙”整治工作。

  2.攻坚推进

  (1)属地片区攻坚突破。街道筛选出生产经营场所密集、隐患问题突出的1个片区作为主要切入口,4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请市工作专班开展质效评估。同步街道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选取1个片区同步开展整治,5月1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报请市工作专班开展质效评估。

  (2)一体推进全面整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场所具体情况,制定分类分阶段整治推进表,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拆网砌墙”攻坚整治行动,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整治过程中,遇到瓶颈、复杂或跨部门的难题时,及时向街道工作专班反馈,共同解决推进,确保整治成效。

  (3)指导帮扶督促整改。街道工作专班要常态化组织对各村(社区)重点场所开展整治指导帮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全面督促指导落实隐患整改。

  3.源头治理

  (1)住宅小区全流程管控。将“拆网砌墙”消防安全要求纳入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物业运维全流程管理,新建住宅严禁违规安装防盗网;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防盗网规范整治,确保源头达标、长效可控。

  (2)自建房准入管理。将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防盗网规范设置作为自建房新建、改建、扩建审批审查关键内容,未达要求一律不予审批通过;强化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的安全准入管理,从源头杜绝违规住人、违规搭建等风险。

  (3)生产经营场所源头把关。严把生产经营场所开业检查、装修改造、业态变更安全关口,严禁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与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格落实“砌墙”防火分隔要求,坚决整治“三合一”“多合一”违规住人问题。

  (三)巩固提升(202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源头管控、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场所巡查检查,持续巩固“拆网砌墙”整治成效,动态清零风险隐患,实现“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确保消防安全长治长效。市工作专班将在10月中旬对“村、镇”两级整治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对评估未达标的村、镇(街道),将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流沙南街道“拆网砌墙”攻坚整治工作专班(简称:街道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街道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办),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专班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抽调人员办公。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村(社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问效。街道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调度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整治不力的村(社区)进行通报、约谈;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保障支撑。街道安全办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覆盖村(社区)“两委”干部、一线巡查人员及技术人员,提升能力水平,明确标准要求,确保整治有序推进;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场所开展面对面讲解,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发动广大群众主动配合隐患整改工作;街道工作专班牵头研究推出惠民举措,通过“疏堵结合、奖补激励”等方式,降低商户“拆网砌墙”整改成本,激励群众积极配合拆改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细化整改举措,组织人员开展辖区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具体整改任务,做好群众动员引导,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隐患整改闭环落实。

  (四)强化警示教育。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汕头潮南火灾事故为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街道一经发现生产经营场所火灾事故,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警示会,曝光反面典型,倒查整治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整治政策和消防安全知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于每月15日、30日前更新报送底数清单(附件2);要认真开展工作自查自验,总结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于11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