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流西办〔2018〕16号
关于印发流沙西街道清理打捞水浮莲及漂浮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流沙西街道清理打捞水浮莲及漂浮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流沙西街道办事处
二0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人大工委主任
关于印发流沙西街道清理打捞水浮莲及漂浮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我街道河流、水域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确保水面洁净,保护水环境,根据4月14日市打捞水浮莲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普宁市清理打捞打捞水浮莲及漂浮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我街道练江流域的干流、支流和所有河涌、池塘水面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并形成常态化,确保达到水面清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街道河流、水域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街道清理打捞水浮莲及漂浮物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义文任组长,林两明、卢少协、郑琼斌、林泽宇任副组长,李溢新、黄奕佳、黄潮彬、罗瑜镇、黄少红、陈兴涛、陈洁泓、方少波、张炎生、纪福隆、李波涛、陈锡丰、陈镇河、黄振林、陈少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林泽宇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少波、黄军武任副主任,陈晓涛、方潮鹏、黄泽伟等同志为成员。
三、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江河河、河涌、池塘(河段两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以河道中心线为界)等水域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具体责任区城如下:
赵厝寮村:练江干流新河流沙西街道赵厝寮村段等水域。
赤水村:1. 练江干流新河流沙西街道赤水村段;2.练江山乾溪流沙西街道赤水村段;3. 练江青年渠流沙西街道赤水村段等水域。
南山社区:1.练江山乾溪流沙西街道南山社区段;2.练江青年渠流沙西街道南山社区段等水域。
平湖村:1. 练江干流新河流沙西街道平湖村段;2.练江山乾溪流沙西街道平湖村段等水域。
四、拦截设施的设置
相关镇级村级河段交界处的拦截设施由上游村(居)负责设置和维护。
五、监督检查形式
普宁市将于4月20日开始对各地打捞水浮莲及漂浮物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街道将由街道河长办组成工作督查组,人员从街道有关单位抽调,即日起负责对各村(居)清理打捞水浮莲及漂浮物工作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把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由各村(居)主任任组长,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二是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清理打捞责任,确保在2018年4月2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打捞任务。同时,形成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长效工作机制。
(二)各村(居)按划定责任区域,做好江河水面常年保洁工作,确保水面洁净,达到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目标。
(三)各村(居)要坚持辖区内就地打捞原则,不得把水浮莲及漂浮物从辖区内往辖区外推、从上游往下游推、从小河往大河推。
(四)各村(居)要选择合适地点妥善处理打捞上来的水浮莲及漂浮物,及时转运,防止二次污染。
(五)各村(居)要克服“等、靠、要”思想,把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计划,为水浮莲及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