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西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事故形势较为严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匮乏,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甚至长期脱岗缺岗,不尽职履责。二是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不足。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对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规程、安全和应急知识不清楚,成为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到位。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执法深不下去、严不起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有的监督检查走过场,不敢较真,不愿碰硬,缺乏斗争精神。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执法方式方法落后,发现不了问题,有的发现了隐患问题,没有一查到底,缺乏钉钉子精神。
二、工作目标
(一)事故控制目标。2020年,全街道实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双下降,一般事故起数不超前五年平均数,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二)具体工作目标。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1.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率100%;
2.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100%、安全生产再培训率100%;
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及“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100%;
4.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落实率100%。
二是企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
1.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力争年内企业100%收到一张安全海报、一份安全手册、一条安全提示信息,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宣讲;
3.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率100%。
三是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
1.待《普宁市党政部门及揭阳驻普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20年上半年修订出台后,街道办事处即修订出台相应文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企业、部门分值占比均达到30%以上;
3.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100%;
4.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100%。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自2020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上旬)。各村(社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整治内容和要求落实到每家企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中旬至11月)。各村(社区)按照各自方案,认真组织实施,4月中旬摸清本地区企业底数和情况,4月下旬开始全面整治工作。街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元,在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同时,按时保质完成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各村(社区)做好本地区领域整治工作督促检查,认真总结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街道安全办。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紧抓“关键少数”,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
1.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实现全覆盖。按照“分级、分行业领域,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争年内实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粉尘涉爆、服装加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全覆盖;对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也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2.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实现全覆盖。对发生特大及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律分别由省、市、县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
3.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再培训实现全覆盖。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论是否接受过安全生产培训,均应在事故发生日三个月内,接受安全生产再培训、再教育。事故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事故大小和类别由相应的行业部门督促落实。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实现全覆盖。通过安全准入、严格执法、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方式,推动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法定职责,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督促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八个一次”:即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5.定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大职责,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原则上街道部门或村(社区)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甚至“顶格处罚”。
(二)紧抓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
1.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考试规范性建设,强化“以考促培”,推行互联网+培训,促使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完成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特种作业人员100%完成培训并持证上岗。(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依职责负责)
2.制订落实重点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职业培训考核补贴政策。研究制订出台化工、非煤矿山、冶金、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和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作业场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补贴标准、发放程序,对经考核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力合格证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三项岗位”人员确保100%发放到人。(市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职责督促指导)
3.强化安全培训考试支撑能力建设。培育和引导职业技校和企业强化安全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市人社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4.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采取上门宣传、集中宣讲、执法检查等方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力争年内全街道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收到一张安全海报、一份安全手册、一条安全提示信息,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宣讲;督促企业在最显眼位置将“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安全标语上墙上架。
5.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月”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素质。
6.开展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拍摄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警示、以案说法,实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率100%。同时,对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曝光。
(三)紧抓监管责任落实,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1.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力争2020年下半年参照《揭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出台我市相应文件,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深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参照揭阳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方案,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等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实现考核企业、部门分值占比均达到30%以上,以考核压实责任。(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3.实施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双核查”制度。街道办事处将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实地核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步核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压实各村(社区)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4.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贯彻落实《揭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100%,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5.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联合惩戒力度。将安全生产违法惩戒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把符合国家认定标准的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严格落实《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各单元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确保整治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整治实效。市安委会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街道各单元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区)和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成效不理想的地区和企业,及时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成效。各村(社区)要认真梳理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