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警钟长鸣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拥有林地面积150万亩,是揭阳市森林防火重点地区之一。我市的森林特别防火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今冬明春,风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用火多、烧荒烧田埂草多、上坟烧香烧纸钱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尤其是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森林是生命摇篮、地球之肺,火灾是森林杀手、森林天敌,森林资源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也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秀美山川、绿色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充分认识山火的危害,树立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牢记“谁烧山、谁坐牢”的教训。
2.防火重在防,管住火源是关键,一根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炷香火可烧掉万亩绿源。我市98%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着火原因有上坟烧香烧纸钱、乱扔烟头、燃放鞭炮、烧田埂草、小孩进山玩火、烧烤、野炊等。
3.禁止一切未经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烧蜂焗蛇、野外烧饭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要教育孩子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
4.希望广大市民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祖,用鲜花的祭祀方式,不烧香烧纸钱、燃放鞭炮。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和小孩的监管,进山不要乱扔烟头,让火源远离森林。小心用火,造福子孙;用火不慎,遗憾终生。
5.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6.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希望广大市民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拨打免费火警电话:12119、值班电话:2222148,以便打早、打小、打了。
让我们共同努力,植树造林奔小康,森林防火保安康!
普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普宁市林业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