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广东省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评估体系》(附件4)进行自评,并于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评表》(附件2,需加盖公章)报送至镇党政办304房。
联系人:李怿楠,联系电话:18826278645,665590。
梅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5281007032988Y/2021-00035 | 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普宁市梅塘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1-24 |
名称: | 转发《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
主题词: |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广东省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评估体系》(附件4)进行自评,并于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评表》(附件2,需加盖公章)报送至镇党政办304房。
联系人:李怿楠,联系电话:18826278645,665590。
梅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主办单位:揭阳市普宁市梅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3-2614203
4452810200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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