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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普宁市梅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007032988Y/2023-00003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梅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03
名称: 关于印发《梅塘镇打击毁林造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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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塘镇打击毁林造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为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造坟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效,根据《普宁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揭阳市打击毁林造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林函〔2022〕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毁林造坟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总书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我市有关工作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毁林造坟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墓地,保护林木林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要坚持压实责任、综合整治、遏制新增、消化存量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整治毁林造坟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建造坟墓乱象。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是全镇范围内林地,重点区域是自然保护地、重要道路沿线两侧的可视范围林地。整治内容是违法违规破坏林地建造坟墓(骨灰安放建筑),包括毁林建造新坟、老坟翻新、公墓超范围占用林地建设等。对问题突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问题集中、投诉举报久拖不决的违建坟墓予以重点督办整治。

  三、行动安排

  (一)积极动员部署(2023年1月上旬)

  各村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森林督查、普宁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两项工作,组织部署打击毁林造坟专项行动.认真梳理摸查2020年以来各种线索发现的毁林造坟行为,加强研判分析,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挂图作战.

  (深入排查线索(2023年1月

  一是加强主动巡查发现。属地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护林员巡护范围,加强日常巡护,及时发现上报违法建坟情况。对违规不报、瞒报,以及专项行动期间零上报的,镇将组织重点核查。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巡林职责,对发现的毁林建坟线索,应列入督办范围,带头推动专项行动。

  二是加强卫片图斑核查,对森林督查图斑涉及毁林建坟的,认真组织核实查处。

  三是加强线上线下信访举报核查,对网络信访举报线索逐宗落实核查。

  四是加强对有关部门移交线索的核查.建立联动配合机制,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毁林建坟线索认真核查处置。

  (三) 强化查处整治(2023年1月-2023年2月)

  各地根据多方线索,包括森林督查图斑、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日常巡查发现、主动排查发现以及其他线索来源,认真摸排核实,逐宗建立工作台账,对每宗案件依法严肃核实查处,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移送刑事立案的应移交刑事立案。明确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限和整治方式。对违法违规私建墓地,要详细核实并记录其地理位置、占地面积、户主信息等,整治拆除前、中、后均拍照存档,确保有迹可循、有卷可查。要做到拆除一座销号一座,整治一项销号一项。对确因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要逐级报备情况,挂账监管、紧盯不放直至整治到位。行动期间,各村于每周三上报《普宁市打击毁林造坟专项整治行动案件情况表》。

  (四)认真总结报告(2023年2月底)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地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漏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重点在完善源头管理、发现打击、标本兼治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镇将适时开展调研指导和明察暗访,对各村先进的经验做法将进行表扬推广;对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特别是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请各村于2023年1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分管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上报梅塘镇林业站;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打击毁林造坟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普宁市查处毁林造坟案件统计表》经主要责任人签字确认盖章后报梅塘镇林业站。行动期间遇重大案情随时报告梅塘镇林业站,联系人:吴立权,联系电话:2614203。对集中整治期间未能办结案件,各村应继续抓紧办理,直至案结事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梅塘镇政府成立打击毁林造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镇林业站,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市林业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督办,对开展工作进展较慢,成效较差的单位,将实行挂牌督办,推动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各村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联络员(原则上为林业管线或殡改管线领导),专门负责与镇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并进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

  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毁林造坟违法行为是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要工作职责,是各级林长巡林履职的重要工作内容。各村要压实林长责任,对专项行动要主动过问、主动谋划,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加强协调督促,确保整改顺利推进,做到完成一宗销号一宗。各村要发挥林长制体制机制作用,及时向镇级林长汇报工作进展,争取支持协调解决工作存在问题,确保整治复绿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

  各村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巡山护林员队伍,通过常态化巡查和整治行动,坚决严厉打击毁林造坟违法行为,对违规新建、改建坟墓的现象,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要充分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党支部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共同责任机制;要推动林长巡林履职,形成林长巡林护林常态化机制;各地要充分利用各宣传媒介,结合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加强对保护森林资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生态安葬。对本次行动查处整改到位的案件,要及时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布,达到警示大众、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目的,取得“宣传一宗,教育一片”的效果。引导群众共同守护青山绿水,建设文明美丽家园。

  梅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