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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007032646K/2025-00124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5-06
名称: 关于5月20日婚姻登记工作的温馨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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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20日婚姻登记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5-05-06  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市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广大准新人在5月20日领取结婚证的愿望,现就办理结婚登记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符合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

  1.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应提供的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红底照片(头部应占照片2/3)。

  三、实行预约登记

  1.提前1-15天通过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的当事人在预约好的时间段前往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婚姻家庭美满幸福决定于男女双方的情感基础,只要感情深厚,每一天都是好日子。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663-2239699

  “粤省事”小程序入口

粤省事.png


普宁市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