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外国人就业证》须知
一、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资料:
1.新办《外国人就业证》
(1)聘用申请报告(须说明聘请外国人的原因及其必要性);
(2)聘用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公司
委派的,提供委派书复印件;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提供工作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
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4)拟聘外国人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复印件各一
份;
(5)经公安外管部门核准的《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6)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7)拟聘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学历证明或技能资格证明;
(8)拟聘外国人的体格检查报告原件;
(9)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2张;
(10)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备注:已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并持职业签证(Z)入境的,
凭《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职业签证(Z)的复印件及上述(2)、(4)、(6)、(8)、(9)、(10)项资料办理。
2.延期《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2)填写《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4)拟聘外国人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复印件各一份;
(5)聘用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公司委派的,提供委派书复印件;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提供工作证复印件)。
备注:请于《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如《外国人就业证》延期页已满,需提供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3.变更《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2)填写《〈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变更申请表》;
(3)相应待变更资料证明(如: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提供新护照个人资料页的复印件;变更公司名称的,提供工商部门批准变更的营业执照、证明等;变更住址的,提供新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备注:如《外国人就业证》变更页已满,需提供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4.补办《外国人就业证》
(1)填写《〈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补办申请表》(须注明补办原因);
(2)有效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复印件各一份;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5.迁转《外国人就业证》
(1)迁出《外国人就业证》
①《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②填写《〈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注销/迁转申请表》;
③原单位与新单位关系证明(证明原单位与新单位同属一集团或隶属关系的材料)。
(2)迁入《外国人就业证》
①原《外国人就业证》签证机关出具的迁转证明;
②新单位与原单位关系证明(证明新单位与原单位同属一集团或隶属关系的材料);
③新办《外国人就业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如外国人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可免提供第(5)、(8)项材料。
备注:不属同一集团公司或非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不能进行迁转。
6.注销《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2)填写《〈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注销/迁转申请表》;
(3)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注意事项:
上述资料皆需提供原件审验;各项证明材料、表格、复印件均须加盖用人单位印章。
三、办理程序:
1.申报受理。用人单位备齐规定的资料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申报;资料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2.审批发证。符合条件的,签发、延期、变更、迁转《外国人
就业证》。
四、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新办、迁入、延期、变更、补办就业证5个工作日,注销、迁出就业证即时办结。
五、是否收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粤价〔2002〕394号、粤价[2004]334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缴就业调配费,每人每月9元。
六、办理地点和电话
地点: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西附楼一楼市就业局职介
部。电话:825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