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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2638/2019-00022 分类: 命令
发布机构: 普宁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9-06-10
名称: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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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发布日期:2019-06-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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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构职能,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和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新闻宣传、史志编撰、扶贫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局综合指挥应用平台管理和指挥中心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负责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本系统的枪支、服装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账户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二)宣传教育股。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司法鉴定、仲裁工作。协助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管理工作,协助办理经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审核合格的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

(三)依法治理股。指导、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办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四)法制股。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的检查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及清理工作。负责受理向市政府及其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起草、发送行政复议文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组织、承办市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管理、指导、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开展调查评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进行考核奖惩,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和变更执行的建议。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适用社区矫正罪犯组织查找,对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组织追查。办理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相关事宜。组织、指导、协调涉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突发事件处置。指导、评估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组织的工作。

(六)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管理、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有关综治、维稳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监督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工作。承担公证机构设立、公证员执业审核工作,承办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投诉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委(党组)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指导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设在政府各部门的公职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管理工作。

  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权限办理局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直属单位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工青妇”有关工作。协助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聘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