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007032638Q/2024-00010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2-04
名称: 普宁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普宁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4  浏览次数:-

  2023年,普宁市司法局在普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法治普宁建设取得成效,为普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指引,切实抓好成果转化,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1. 主题教育践行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对党、对习近平总书记的忠诚教育,组织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法治工作部门培训全覆盖。全年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18场次,班子成员共开展调研8场次,形成调研报告8份,开展党性分析报告,收到报告35份,查摆出问题100多条,制订整改措施20多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2. 党建党风双手齐抓。根据《党建规范化建设》要求和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认真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组织支委会及全体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与本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40多场次,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场次。切实加强市司法行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党内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领导干部全部填写《市司法局干部职工信息登记表》和《承诺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 法治责任落实到位。推进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举措,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统筹协调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持续推动“述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二)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动法治政府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全局向前发展,为我市实施“百千万工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 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发展。一是健全制度建设,印发《普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宁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系列纲领性文件,制定印发《2022年度法治普宁专项考核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同时,完善健全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议事机制,立足专门领域法治工作协调职责,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制定《普宁市立法服务协调工作机制》《普宁市司法协调工作机制》《普宁市执法协调工作机制》《普宁市守法普法协调工作机制》。二是推进法治考评工作,组织召开普宁市迎接法治广东建设及法治揭阳建设考评推进会暨推进法治政法建设示范创建部署动员会、普宁市2022年度法治揭阳建设情况反馈会,推动法治广东、法治揭阳建设考评相关工作整改落实到位。三是针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普宁市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宣传推广“粤法治”平台应用工作,举办全市各市直有关单位参加省依法治省办“粤法治”一体化平台应用培训班,确保“粤法治”一体化平台得到有效宣传。五是统筹推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根据揭阳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部署,协助代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2.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质升级。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一统筹、四统一”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汇报机制。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1次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十四届第61次、第70次常委会和市政府十六届30次、第32次常务会汇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落实培训制度。全年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班次培训共1期,督促涉及职权下放的执法单位圆满完成每季度1次业务培训的任务,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情况,对每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科学评价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做好规范化建设试点。制定《占陇镇、大坝镇创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实施方案》,争取市财政划拨专项经费,通过查看办公场所、座谈和案卷评查,实地督导和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未经考试合格不得申领执法证。六是全面推广“粤执法”。组织揭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培训,率先完成执法主体应用揭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100%上线,全年乡镇街道执法案件网上办案率达98%,市直部门执法案件网上办案率达79%,全年应用平台办案数量在揭阳市5个县市区稳居第一、第二。七是做好案例收集上报工作。积极指导报送行政执法工作案例,其中普侨镇人民政府《钟某某占道经营案》被广东省司法厅采纳汇编,作为全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学习。

  3. 法制审核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对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和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力的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提高了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和报备工作下功夫,重点审查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主动与承办单位沟通协调,保证文件制定质量,使文件具有合法性,可行性和全面性,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共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8个,并按规定完成报备;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5个。在合法性审查方面下力度,为切实做好严格把关合法性审查工作,法制部门认真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全年共审核征求意见稿829件,均认真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切实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

  4. 行政复议体系不断健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特制定《普宁市司法局"1+29+N"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联动机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稳步提高,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全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0件,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的394件,现已审结33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共承办市政府涉及行政诉讼的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同时,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等新法律法规,并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复议案件时,充分发挥“智库”“外脑”作用,咨询专业律师意见,有效提升复议结果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深刻领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力求法治宣传全面覆盖按照《2023年普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围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各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1. 普法资源全域覆盖。切实做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相关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动员申报,将南径镇龙门村、南溪镇登峰村、梅塘镇大宅村作为普宁市申报2023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完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长廊等建设工作,并经上级复核,我市继续保留大南山街道石什洋村、梅塘镇大东山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铸牢铸实国家安全主阵地,通过积极开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印发“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海报以及联合相关部门在兰花广场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基层广大群众国家安全意识。

  2. 普法效果直达基层。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印发《普宁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系列民法典宣传活动,共开展专题法治讲座80多场次,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一是送法进村居,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7场次,以此促进民法典进村(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在全市各乡镇场街道举办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巡回培训,期间开设“民法典”等法治宣传专题讲座,让“法律明白人”熟悉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法律知识,致力培育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2023年先后到各乡镇街道场培训“法律明白人”共2898名。三是突出青少年权益保护,举行“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治宣传图展7场次,为在校师生带去优质的法治宣传教育。

  3. 普法工作精准发力。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2023年,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学法考试共33207人,参考率99.36%、优秀率99.02%,举办2次普宁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召开第五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残联分别作普法工作履职汇报,并荣获优秀等次;参与普宁市2022年度省普治工作网上量化评估系统考核获评优秀等次。

  (三)持续深入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开创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局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保障措施,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有效彰显司法行政服务群众、助力基层法治建设新作为。

  1. 社区矫正成效明显。在日常监管方面,落实各司法所“优”扶“弱”对口帮扶、责任挂钩制度,以制度带工作,以规范促成效。2023年,我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52名,其中缓刑51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22人,已全部落实配备定位手机、一人一档。落实信息化核查工作,强化核查手段,确保每日核查10%在册人员总数人次,每周信息化核查对象约270人,今年以来共核查对象约14040人次。落实常态化开展远程视频会见,连接亲情两端,累计为680名服刑人员和1423名服刑人员家属提供远程视频会见服务,受到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本年度,在揭阳市执法监督检查中共有27个司法所受检,均达到优秀档次,平均分值96.81,较去年约增加4.89分,增长了5个百分点。在文书报送方面,在每月信息报送、数据录入专项考核工作中,所推送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以及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录入的完整度均处于揭阳市各县(区)前列,且本年度撰写并上报的社区矫正案例材料中,共2篇入选司法部案例工作库,占整个揭阳市案例上报的50%,有效推动普宁社区矫正案例工作争先进位、高质量发展。在矫治帮扶方面,通过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进一步排除潜在安全隐患因素,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进行心理测评,实现一人一报告,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2023年共测评329人次。各司法所借助乡镇场街道“心适小屋”平台,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并通过邀请社工服务机构开展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引入心理健康咨询热线、个案服务等专业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矫治与教育帮扶,落实因人施“矫”个别化矫正,构建个性化、专业化矫治帮扶格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智慧化、规范化建设赋能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组织人员学习先进创建案例,克服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谋划推进普宁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坚持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社区矫正工作一体部署、同步推进,完成云落、普侨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效铸牢社区矫正工作前沿阵地。

  2. 安置帮教落到实处。为落实好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信息核实及“必接必送”工作,结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帮教和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筑牢平安建设根基。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多措并举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努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2023年共收到监所等单位寄来刑释人员材料910份,全部落实安置帮教,对其中的“三无”刑释人员协调好原办案机关进行安置,其中以浙江籍刑释人员张小忠等为案例,实现安置帮教“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

  3. 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医调对接”“公调对接”功能作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依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柔性”特质,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全市目前共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616个。2023年,全市共有10人被揭阳市司法局评为“最美人民调解员”,各级调委会共调处人民调解案件708宗,成功调处695宗,调解成功率98%,没有发生因矛盾激化危害社会稳定的案件。

  (五)切实提高法治制度供给,展现法律服务新作为。通过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人民群众多层次、全方位法律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法律服务普惠均衡。持续深入推进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2023年我市共有110名律师担任57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建立每村(社区)1个法律顾问工作室,实现了律师资源村(社区)全配置,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全市576个村(社区)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各式合同380多份,累计共组织民法典专题、禁毒、预防性侵害等法治宣传讲座2640多场次,组织村(社区)干部培训法律培训1710多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317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稳步发展。

  2. 律师事业规范发展。按照省厅律师所、律师执业执法检查管理办法和揭阳市局文件要求的检查标准、程序和内容,对我市9家律师所、1家法援中心和77名社会执业律师、4名法援律师的进行细致检查,采取取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的形式进行,对照2022年律师事务所考核细则表逐项检查,将律师事务所业务开展相关资料、各类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系统录入、收案收费管理、制度建设、按程序报批及备案、律师及实习人员管理等工作内容列入考评,全面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推动律师行业实现高质量、均衡性、可持续发展。

  3. 公证职能属性强化。聚焦“三个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护航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切实做好“最多跑一次”工作,公证业务办理质效提升。全年共办理各项公证业务近3000件,其中包含揭西县、惠来县等公证业务暂停办理的地区群众,年办证量约占揭阳市总量的50%。针对性开展对于孤寡老人、体弱病残人员等为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当好“暖心公证人”的角色,深受群众赞许。公证队伍能力不断增强,通过组织动员工作人员前往汕头市公证处、粤东公证处进行学习交流先进经验,尤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民生服务等方面知识贡献较为突出,被省司法厅推荐到司法部参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4. 法律援助兜底保障。做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提升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有效利用司法资源,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受理、指派、承办刑事和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703件,其中: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案件4634件(辩护:412件,法律帮助1398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参与认罪认罚案件2824件),法定刑事通知类辩护案件56件,民事案件13件,咨询人数635人次,代书79件,12348平台工单10个;共组织律师志愿者举办法律援助宣传活动4次,助力重点人群维权,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存在不少困难与挑战——一是在法治宣传方面,普法阵地建设不够均衡,全市普法宣传主要依托广场、公园、学校等场所,建设普法宣传阵地不够,法治文化精品打造不足,城乡普法与依法治理发展不平衡。二是在法律援助惠民方面,乡镇地区法律服务仍然依靠“一村一法律顾问”政策为主,建设律师服务阵地不够,城乡律师服务与依法治理发展不平衡,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执行力与人民群众所盼存在差距;三是在基层治理方面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建设一线服务群众的规范化标准化司法所数量不高,基层司法所社矫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社区矫正监管难度加大。四是在机关队伍建设方面,职工干部主动自觉服务的意识不强烈、工作方法创新不够,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好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牢记“国之大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三个务必”。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照《普宁市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19个一”工作清单》,加强问题检视整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检验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时刻保持新时代“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坚决整肃不良风气,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营造“正气充盈、正道直行”的政治生态,进一步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基层党建队伍,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效。

  围绕法治建设,推动依法行政持续深化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普宁建设工作。一是不断扩大普法效果覆盖面。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工作,巩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成果,发挥“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持续深入开展“4·15”“12·4”等节日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年度全市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活动,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二是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发展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判、行政复议机制,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全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核,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做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的明确要求,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整治重点领域突出行政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数字化。

  (三)守住安全底线,提升平安建设发展水平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普宁。持续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健全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机制,认真开展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四个不发生”,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同时,结合“震撼教育”“每月一主题”等项目,持续引入社会工作者等力量,探索实现监管规范化、教育分类化、矫治精准化、帮扶多元化,实现从“管住”到“管好”的转变。依法依规落实“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专项资金和运维费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面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并投入使用。通过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作用,与乡镇场街道加强沟通协调,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禁毒、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保障便民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优化升级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能力。切实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基层法律资源服务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大力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聚焦“三个最”发展要求,强化公证执业为民理念,创新公证服务模式,不断拓宽公证业务领域,强化公证队伍培养管理,严格公证执行受理、核实、审批、归档公证流转程序,全面加强公证质量保障,突出公证便民、公益、服务、政治属性,抓重点、攻难点,进一步探索公证服务发展的新路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证服务的“速度”与 “温度”。

  2024年,普宁市司法局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普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普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普宁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