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市直及省、揭阳市驻普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信访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粤信发〔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宁市信访局
2022年6月2日
索引号: | 114452817081256695/2022-00019 | 分类: | 综合政务、通知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普宁市信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2 |
名称: | 关于转发《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信访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 ||
文号: | 普市信发〔2022〕9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主题词: |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市直及省、揭阳市驻普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信访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粤信发〔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宁市信访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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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2810200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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