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车过渡期上牌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电动车过渡期上牌工作,强化摩电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镇联合交警部门及摩电协会将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9:30在镇政府门口开展电动车过渡期上牌服务,请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动员。
附件:超标电动车上临时牌注意事项
附件:
超标电动车上临时牌注意事项
一、电动车临牌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
*1.《普宁市超标电动车临时登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车辆合法购买证明:合格证 / 发票/ 收据(带有印章) (3选1);
二、统一收费标准每辆240元:
服务收费项目:检测费、保险费、拖车费、照片、拓码合计费用。
*注意事项:
1.非普宁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租房合同(带有印章)/广东省内社保卡(任选一);
2.临时牌照只适用于:车辆所有人在2021年9月1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统称“超标车”)。
3.临时牌照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实行“一人一车”实名登记。
4.服务咨询电话:18822944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