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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MB2D262493/2023-00075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1-14
名称: 11月9日起,我市临时外出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能直接结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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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起,我市临时外出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能直接结算!

发布日期:2023-11-14  浏览次数:-

119日起,我市临时外出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能直接结算!


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简化异地就医办理流程,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思路,接揭阳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自2023119日起,我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前往省内各地市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或就诊时可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如参保人临时外出,因病情需要,需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包括普通门诊、生育门诊、门诊特定病种、普通住院、无第三方外伤住院、生育住院等就医类别,其中普通门诊、生育门诊、门诊特定病种需先选定相应定点就诊医院),无需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可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等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结算。


注意:

1.符合揭阳市规定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跨省异地就医仍需按揭阳市相关规定执行备案制度。

2.既往已办理异地备案不影响结算,可继续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