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医疗保障局对普宁慧明眼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院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违规收取血清间接胆红素费用,涉及金额2166.25元,涉及金额已全额退回揭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账户。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普宁市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1.对该院处罚款3249.38元;2.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索引号: | 11445281MB2D262493/2025-0001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
名称: |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曝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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