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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普宁市云落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33497/2017-00042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普宁市云落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8-28
名称: 关于印发《云落镇禁毒“众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普云委[2017]64号 发布日期: 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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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落镇禁毒“众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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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落镇禁毒“众剑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云落镇禁毒“众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7828

 

云落镇禁毒“众剑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揭阳市禁毒“众剑行动”和市委、市政府“全民禁毒工程”总体部署以及普宁市禁毒委《关于印发<普宁市禁毒“众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市禁毒委〔201711号)文件要求,我镇将开展为期一年的禁毒“众剑行动”。为贯彻落实行动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实施“全民禁毒工程”的基础上,配合惠来毒品重点整治,开展为期一年的“众剑行动”,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众志成城,集体发力,向所有涉毒人员、涉毒单位、涉毒家庭、涉毒行为亮剑,坚决打赢禁毒攻坚战,确保全镇毒情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众剑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赖基宏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禁毒办主任黄能立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综治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吴金端同志以及派出所所长刘振宏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禁毒办,由刘振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行动时间

2017818日至2018818日,为期一年。

四、任务分工

(一)推进网格管理,压实管控责任。

1.坚持常态化清理排查。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落实“挤、赶”策略,认真组织镇、村、派出所开展常态化、滚动式清理清查。全镇坚持每月一次以上的统一行动,各村坚持每月自行组织一次以上行动。同时,各村要结合实际,以村为单位,组建排查工作队,逐村、逐户、逐人开展全面排查,对辖区的涉毒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人员,要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夯实网格管控基础。(牵头单位:镇禁毒办;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

2.落实涉毒人员管控。一是各村、派出所要认真排查、掌握本辖区涉毒重点人员,确保排查出来的人员信息价值高、底数情况明、活动指向性强,并按要素及时、全面录入公安禁毒信息系统和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涉毒重点人员案前在控率均达到80%以上。二是各村要认真执行《揭阳市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方案(试行)》及其工作指引,实现到2017年底前,全镇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分类定级工作基本实现常态化,分类定级率达95%以上,已分类人员管控措施落实率达100%(牵头单位:镇禁毒办;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人社所、卫生院等部门,各村)

3.做实网格化管理。要着力构建以家庭为单位、村居网格为阵地、单元为主责的多层级、立体式、一体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要按每个网格管理员负责50100户家庭划分,明确网格管理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其工作范围、职责、责任及奖惩等,让干部人员深入联系家庭,并依托网格化管理APP系统,实施监督管理,真正把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牵头单位:镇禁毒办;责任单位:各村,综治办、 派出所等部门)

(二)推进预防宣教,杜绝毒品蔓延。

4.推进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各村要因地制宜,利用村居文化中心(站)、宣传栏等建立小型禁毒教育园地。镇禁毒办将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指导帮扶各村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牵头单位:镇禁毒办;责任单位:各村)

5.落实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教育组要发挥牵头主导作用,认真落实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确保实现“每年18岁以下青少年吸毒人数低于本地吸毒人员总数0.3%以下”的目标。要指定领导分管、主抓,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建设校园禁毒宣传兼职教师队伍;要在各中小学分年级开设禁毒课程,在每学期开学第一课举行禁毒宣传教育主题班会;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每月至少要安排1个课时的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牵头单位:教育组;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妇联等部门)

6.开展“家校联动”禁毒宣传教育。2017年秋季开学前,由教育组、派出所等部门要牵头组织,重点摸清全镇适龄青少年失学、辍学及涉毒人数;教育组要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教师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家访,落实帮教跟踪措施,联手家长开展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并通过“校讯通”、“普宁禁毒”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载体,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禁毒宣传的强度和密度。(牵头单位:教育组;责任单位:派出所、人社所、民政办、团委、妇联等部门,各村)

7.开展全方位禁毒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全镇禁毒宣传提供总策划、总协调,要在媒体增设禁毒公益广告,及时宣传涉毒整治工作的做法和亮点。禁毒办、教育、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要继续组织禁毒联盟、志愿者等,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禁毒流动课堂”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识毒、防毒能力。(牵头单位:组宣办;责任单位:镇禁毒办、教育、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

(三)推进禁毒社会化,强化社会帮扶救助。

8.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村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纳入村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要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定时报告尿检制定,如实登记造册,及时处置系统信息;要用足政策,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确保实现“各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在20179月份后达到70%以上,12月份达到80%”的目标。(牵头单位:镇禁毒办;责任单位:财政所、组宣办派出所、司法所、人社所、民政办、卫生院等部门,各村)

9. 加强帮扶救助工作。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建立完善吸毒人员帮扶政策,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设立本地就业安置点,实施就业援助,解决就业出路,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同时,民政部门要用足政策,对吸毒人员家庭予以救助;司法部门要按照“五个一”(即:一个司法所、一个街巷、一个村居、一个酒店、一个吸毒人群)的要求,集中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和社区矫正工作;卫计部门要推进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建设,建立固定、流动相结合的美沙酮门诊。(牵头单位:镇禁毒办;责任单位:民政办、人社所、司法所、工商所、卫计、工会等部门,各村)

10.开展“无毒村居”、“无毒家庭”创建活动。民政部门要牵头妇联、团委、教育、工会、人社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毒村居、无毒家庭创建活动,以“无制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吸毒”为原则,组织创建评比活动;对涉毒家庭实施帮教、对涉毒人员落实管控措施,对“无毒家庭”予以授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民政办;责任单位:派出所、教育组、人社所、工会、团委等部门)

(四)推进执法打击,遏制制贩毒问题。

11.高压打击制贩毒犯罪活动。派出所要坚持以打开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端制毒窝点、打制毒团伙、清制毒原料”为重点,集中力量打掉的制毒团伙,摧毁贩毒网络;重点加强与制毒原料流出地和毒品流入地禁毒部门的沟通联系,继续贯彻“请进来、打出去”的战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坚持“露头就打”,不断提高跨区域延伸侦查打击能力。(责任单位:派出所)

12.加大吸毒人员查处收戒力度。派出所要不间断开展吸毒人员查处、收戒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酒店、旅馆、网吧、KTV、会所、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检查,全面落实“逢嫌必检”,力争全年查处收戒吸毒人员任务100%完成,实现全镇新增吸毒人员同比下降10%的目标。同时,文化站要组织开展“无毒娱乐场所”创建活动,在组织各村开展娱乐场所自查的基础上,适时提请镇禁毒办开展交叉检查,对无毒娱乐场所予以确认,对涉毒娱乐场所坚决予以查处,严打保护伞。(牵头单位:镇禁毒办;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

13. 强化堵源截流。派出所要在我镇各主要出入口和重点路口建立查缉卡点,采取固定卡点与机动卡点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查缉过往车辆和人员,坚决堵住制毒原料的流入和毒品的流出。同时,要全力推进物流寄递实名制的落实,确保寄递信息数据采集率达到100%,全面构筑立体化的防控体系,坚决斩断运贩毒品和制毒原料的渠道,实现制贩毒犯罪大幅度下降,外流贩毒同比下降10%以上的目标。(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邮电局、工商所等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经过近三年的涉毒整治工作,当前我镇毒情形势有了明显好转,现已进入了一个关键时刻和关键节点。在此形势下,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众剑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众剑行动”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敢于担当,发起全镇涉毒重点整治的总攻坚、总冲刺。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职。各村、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骨头长肉”的理念,切实履行“管辖责任、管控责任、打击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众剑行动”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对该专项行动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组织、亲自督查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村、各部门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倾斜,加大对禁毒经费的投入,充实禁毒队伍的力量,解决禁毒工作各项需求,尽最大能力为推动“众剑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辖区、本部门的日常督导及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常态化督导,以责任倒逼工作的落实。对在“众剑行动”推进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镇将采取通报、约谈、督办、问责等措施,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五)畅通渠道,报送信息。行动期间,各村、各部门要指定领导专门负责,落实人员专干,实行工作情况每月报告制度。各村各有关部门“众剑行动”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镇禁毒办,重大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黄飞畅,电话:13922689176,短号:69176,邮箱:32294273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