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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普宁市云落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007033497P/2025-00019 分类: 其他、会议纪要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云落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21
名称: 关于开展垃圾废品回收站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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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垃圾废品回收站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次数:-

  01 工作范围

  全市所有垃圾废品回收站(含露天堆放点、分拣中心、仓储场所等)。

  02  隐患治理“九项必查”

  1、“三合一”“多合一”现象:检查是否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合用的情况。

  2、高火灾风险物资违规混存:检查是否存在废旧金属、危化品、锂电池等高火灾风险物资违规混存现象。

  3、违规搭建材料:检查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或分隔。

  4、违规动火作业或明火煮食: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或明火煮食行为。

  5、用电用气行为规范性:检查用电用气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燃气泄漏等情况。

  6、消防车通道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检查消防车通道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况。

  7、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检查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结构及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8、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损坏、失效等情况。

  9、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检查相关经营管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等。

  03 垃圾废品回收站“六个严禁”

  1、严禁违规住人:严禁在垃圾废品回收站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

  2、严禁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或分隔。

  3、严禁违规明火作业:严禁在垃圾废品回收站内违规进行动火作业或明火煮食。

  4、严禁违规用电用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燃气泄漏等违规用电用气行为。

  5、严禁违规混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将废旧金属、危化品、锂电池等高火灾风险物资与普通垃圾废品混存。

  6、严禁妨碍安全疏散: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04 垃圾废品回收站消防安全提示

  1、回收站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严禁违规住人。

  2、回收站应加强规范电源、火源管理、施工用电、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3、回收站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安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4、回收站应加强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五)5、杜绝乱丢烟头等行为。

  6、配备消火栓、消防卷盘、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熟练使用

  05 工作要求

  1、自查自纠:各垃圾废品回收站点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对照“九项必查”和“六个严禁”开展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2、监督检查: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垃圾废品回收站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宣传教育: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加强对垃圾废品回收站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信息报送: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5、请各垃圾废品回收站点对照“九项必查”和“六个严禁”开展隐患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揭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