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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MB2D26273K/2025-0009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3-18
名称: 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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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市大坝镇工业园入园北路南侧、 入园南路北侧、S236复线西侧;

3.用地面积:146940平方米(220.41亩),计容用地面积146940平方米;

4.类    别:出让;

5.根据《普宁市大坝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文号:普府函〔2023〕9号)和公司申请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原编号地字第(2012)002号、036号、037号,地字第4452812024YG002641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红线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蓝色线为建筑物外边控制线,绿色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8.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高层建筑须增加退缩距离;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其他按《普宁市大坝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8.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9.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0.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1.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146940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50%

容 积 率≥0.8且≤3.0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36米

13.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8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

广东科迪微晶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合宗-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