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2.用地位置: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园区内,省道S255东侧;
3.用地面积:4499平方米(6.75亩),计容用地面积4499平方米;
4.类 别:划拨;
5.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次修编的批复》(批准文号:普府函〔2024〕61号)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5281-2025-000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蓝实线为建筑物外边控制线,粉红线为禁止机动车开口线;
8.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高层建筑须增加退缩距离,还应符合国家、 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其他按《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次修编》执行;
9.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按计容用地面积:4499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3.0
绿 地 率≥10%且≤20%
建筑高度≤30米
13.公示时间:2025年3月c24日至2025年4月3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