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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MB2D26273K/2025-0015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4-24
名称: 池尾街道林青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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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尾街道林青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次数:-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池尾街道林青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市池尾街道林青村凤凰山公园西侧、公园北路南侧;

3.用地面积:20135平方米(30.20亩),(计容用地面积20135平方米);   

4.类    别:集体建房;

5.根据《普宁市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普自然资集建[2025] 001号)、《普宁市区林青·多年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林青村民安居楼建房方案的批复》普府函〔2023】103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实划线为用地范围线,也为计容范围线;

7.蓝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

8.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高层建筑须增加退缩距离;

9.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停车位配建要求:停车位数不小于户均1.0个(并配备规范要求的充电桩);

需配建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10.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划条件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

11.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2.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3.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20135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0且≤3.5

绿 地 率:≥30%

建筑高度:≤60米。

14.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4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2935225     监督电话:0663-293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