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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81MB2D26273K/2025-00160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5-05-06
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伊茸、江才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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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伊茸、江才荣)

发布日期:2025-05-06  浏览次数:-

原权利人陈伊茸、江才荣坐落于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广达北路西侧新华城8幢2单元29层2903号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771号、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772号;建筑面积为164.77平方米)。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4)粤1971执41311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971执41311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陈伊茸所有,现陈伊茸持相关资料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771号、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772号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