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荣茂隆印染有限公司年织梭织布30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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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荣茂隆印染有限公司年织梭织布3000万米建设项目 | 普宁市荣茂隆印染有限公司 | 普宁市大坝镇英歌山工业区池揭公路环岛大圆东北侧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现有厂房从事喷水织布加工项目,年织梭织布3000万米。项目占地面积73333平方米,总投资8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项目不涉及染色、印花、洗水、前处理等涉水及环境风险较大的生产工艺。 | 1、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织造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循环回用,无法再次循环回用的少量织造废水应经处理合格后方能排入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并做好设施运行情况、相关台账记录等管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等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粉尘废气(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优化平面布局、选购优质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方式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应委托具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及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