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源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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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源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普宁源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 普宁市下架山镇工业区占葵路北侧 | 广东联应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下架山镇工业区占葵路北侧,租用现有建筑物开办精神病专科医院,经营面积约7022.7平方米,拟设床位299个,设置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等,不设手术室和放疗科。医疗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35万元。 | 1、废水:项目综合废水应全部收集经院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采用格栅井+调节池+A/0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处理达标后,经镇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的单元采取加罩或加盖处理,废气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3、噪声:加强噪声环境管理,优化院区内平面布置,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加强院内外环境的植树绿化,进一步美化环境。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