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益君嘉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益君嘉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宁益君嘉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池河公路东侧,厂区尾水排放入河排污口位于东山-合浦溪右岸(地理坐标为E116°7′9.00″,N23°19′19.62″),排污口分类为混合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采用管径D100mm热熔管),排污口设计规模为6.39m3/d,污水直接受纳水体为东山-合浦溪(引榕东干渠支流)。综合废水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其中悬浮物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浓度≤40mg/L、BOD5排放浓度≤10mg/L、NH3-N排放浓度≤2mg/L、SS排放浓度≤60mg/L;CODCr排放总量为0.077t/a、NH3-N排放总量为0.004t/a。
二、审查意见
根据论证报告的分析、论证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排污口按照论证报告所列的性质、设计规模、地点进行设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论证报告的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管理,须在入河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并按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三)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标准、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将厂区全部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到时本项目将不再设置入河排污口。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6日
抄送:普宁市池尾街道办事处,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宁市水利局,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