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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17 16: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10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普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2年4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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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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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存在问题和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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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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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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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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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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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展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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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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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个决策指挥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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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两大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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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三大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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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八类智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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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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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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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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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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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才保障································

36

前   言

  “数字政府”建设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数据驱动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和组织架构重塑,旨在提升政府行政办公、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区域协同等领域的治理能力,形成“数据决策、数据服务、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

  建设“数字政府”是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战略,全面推进“数字普宁”建设的关键抓手,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优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快“融湾建带”、着力建设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目标、架构、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依据《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揭阳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共普宁市委关于制定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按照省、揭阳市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并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于2019年组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启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在全省“数字政府”一盘棋和揭阳市统一框架下,依托省、揭阳市统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以及“粤系列”建设成果,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丰富“智慧+”政务服务场景应用,探索实践大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模式。

  第一节  改革成效

  一、政务信息化基础建设初见成效

  建成政务云平台,政务云机房采用华为较为前端的集成模块化机柜,实现集群式智能化管理,夯实数据共享基础;架设了横向覆盖全市75个单位,纵向连接29个乡镇场街道、575个村(社区)的政务外网;建成覆盖市、镇、村三级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系统,搭建“数字政府”应用支撑。

  二、“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得到推广

  (一)网上办——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推动高频事项网上办。目前,我市共有35个部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普宁),进驻事项1485项,除经批准的事项外,我市实现行政许可事项100%网上可办。

  (二)指尖办——推广应用“粤系列”线上平台:截至2021年8月底,我市“粤省事”实名注册用户超160万;1万多名公职人员开通“粤政易”账号,激活率99%;7.8万家市场主体注册使用“粤商通”,注册率100%。

  (三)免证办——通过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对接共享,结合“粤省事”电子身份凭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249个事项“免证办”。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

  (一)推进“大一门”改革,有16个单位共293项事项进驻“大一门”综合服务区,实行“受审分离”服务模式。

  (二)开展并联审批,推行“一窗受理”,推动工程建设、企业开办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区,实现三个主题“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系统办理”。

  (三)对市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升级改造,新建成集自助服务、5G网办、大数据展示为一体的智慧政务大厅,并配备导询员指导群众自助办事,提高智能化服务水平。

  四、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为统筹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我市印发《普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普府办〔2019〕19号),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享开放、保障安全”的原则,把好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审核关,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或重复建设等问题。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评审信息化建设项目56个,申报概算约2.34亿元,经评审统筹核减概算3966万元。

  五、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

  依托“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积极推进“数字+”应用,尝试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其中:公安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较高,“数字警务”建设有效推进,“数字应急”“数字交通”“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领域也均取得一定进展。

  第二节  存在问题和短板

  一、信息化系统建设仍较分散,数据孤岛现象突出。大部分单位信息化系统为省、揭阳市垂直建设,分散孤立、集约化程度较低,形成了大量“信息孤岛”,难以归集利用。我市政务外网虽已覆盖市、镇、村三级,但利用率不高,部分单位以业务需要为由另租网络专线,形成众多孤立专网。

  二、数据治理工作滞后,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政务大数据中心揭阳、普宁两级节点尚未建设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顺,各部门的数据台账参差不齐,数据采集、更新责任机制仍未完全建立,数据共享不够充分,数据应用面较窄,未能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部分单位信息化观念不高,行动响应乏力。部分单位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互联网思维、流量思维,线上、线下办事融合不深,未能与信息化支撑形成改革合力,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步伐上与省、揭阳市要求差距较大,影响工作的统筹推进和改革建设成果的落地。

  四、政府治理精准化程度不够。精细化、智能化的治理机制和平台系统尚未完全建立,各类态势感知网络建设尚处起步阶段,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仍需加强;支撑各部门开展共同治理、联合监管的数据共享程度仍不高;“一网统管”的业务模型、技术标准仍属空白,一体化治理平台、监管平台的应用建设不够完善,特别是基层治理和监管活动,主要还是依靠人工巡查、手工台账等传统方式开展,大数据驱动的治理和监管模式并不成熟。

  五、政府内部在线协同水平不高。尚未建设全市统一OA系统,政府内部的行政协同水平不高,各部门系统联通仍然不畅,特别是在基层,公务人员重复录入、重复填报等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各部门信息化“纵强横弱”的现象仍普遍存在,跨部门、跨区域的应用协同和大系统、大平台建设比较薄弱,业务、系统、数据的壁垒仍未完全打破。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框架下,按照省、揭阳市的规划部署,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人民为中心,以“数字政府”建设创新引领“智慧城市”发展为主线,以优化政府管理、政务服务为重点,以数据共融共享为驱动,以新型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坚持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节  主要原则

  一、遵循《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行动纲领和揭阳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思路。“十四五”期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将努力实现以下“五个转变”:政府服务由分散向融合转变、政府治理由粗放向精细转变、政府运行由独立向协同转变、政府决策由数字向智慧转变、产业发展由支撑向赋能转变。

  二、遵循“整体、联动、共享、协同、精准、开放、共创、可控”的原则。依托省、揭阳市统一平台,统筹规划全市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充分利用新兴技术,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协同共建,整体联动,避免独立建设、重复建设。

  三、立足本市融合创新发展。立足我市战略定位、产业发展、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信息化基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科学定位,合理配置资源,吸收借鉴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应用和个性化创新。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系统工程的理念,深入推进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务服务效能。到2025年,数据成为全市处理复杂治理问题的重要资源,“互联网+”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效手段,一体化平台成为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主要载体,政府的服务、治理、协同等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履职水平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引领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为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支撑。

  一、完善“数字政府”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大数据共享开放,提升政府的数据应用、分析和管理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履职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持续提升群众、企业、公职人员获得感。围绕民生服务、营商环境等领域业务场景,以业务需求为驱动,按照省、揭阳市统一部署,推进数据治理,开展数据应用专项提升,建设完善基础库、重点应用主题库、重点领域专题库等各类数据库,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持续提升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统一政务外网管理,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推广使用统一电子印章制章服务,统一电子证照,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大“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推广应用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二、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构建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形成“一网、一门、一次”的服务格局。按照省、揭阳市统一部署,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加快“数据赋能”,再造业务流程,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拓展网上办事广度与深度,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级联办、异地可办、掌上即办”;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能力,不断推进“一件事”联办,实现“不见面”“秒批秒办”审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泛在的政务服务。

  三、探索特色政务应用。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民生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形成全要素、智能化的社会治理联动机制。充分应用5G、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建设水、电、能源、交通、安防等智能化基础设施,形成安全泛在的智能化感知体系,实现对城市治理各项事项的集成化、协同化、闭环化管理,构建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章  发展部署

  按照省、揭阳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相关要求,依托“数字政府”统一支撑平台,围绕我市的创新应用与特色工程,立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的需求,以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为载体,以数据共融共享为核心,以数字化、智慧化为实施路径,组织实施“123+8”的战略布局,其中:“1”为一个决策指挥中枢(智能城市中枢);“2”为两大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体系、标准规范体系);“3”为三大基础支撑(政务云、政务网、大数据中心);“8”为八类智慧应用(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开放一流的营商环境、普惠便利的公共服务、科学精细的生态治理、包容审慎的市场治理、精准智能的社会治理、精细透明的综合管理、高效务实的行政效能)。“123+8”布局是落实“数字政府”“十四五”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与重点发展方向。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一个决策指挥中枢

  依托省统一建设的“粤治慧”,按照自上而下总体设计和自下而上应用创新相结合的模式,建设我市“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提升政务云平台、政务网、政务大数据中心、感知体系、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等基础支撑能力,打造“数字政府”决策指挥中枢——智能城市中枢,实现市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高水平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一、建设市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

  持续完善“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对接“粤治慧”平台,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我市“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和市、镇、村三级用户体系,为本地特色应用专题建设和接入提供标准、灵活、开放的支撑能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

  二、建设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

  依托市政务大数据中心,以“一网统管”平台为基础,以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应急管理的业务需求为导向,以实战应用为核心,完善各类应用专题数据库,组织开展本地特色应用创新建设,搭建集数据整合共享、感知监测展示、协同决策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实现对城市范围内的体征监测、事件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可视化指挥调度、紧急救援、应急处置、辅助决策等主要功能,逐步建成“机制领先、信息灵通、研判精确、指挥高效、技术先进”的现代化城市智能运营中心。

  (一)建设数据治理体系,辅助城市综合决策。

  充分整合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资源,融合社会公共数据、产业数据、民生数据,推动各类城市运行数据资源向政务数据中心汇聚,不断挖掘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各部门行业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赋能应用,为城市运行监测提供信息数据的展现、查询、调用、应用,为各级领导和部门在制定战略决策、编制城市规划、合理调配资源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和辅助分析。

  (二)建设运行监测体系,实时掌控城市态势。

  大数据中心采集汇总各领域应用系统的城市运行数据,运营中心通过综合信息平台共享接口服务,依据应用逻辑,梳理出与城市日常管理相对应的支撑数据,建设城市体征体系。应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可视化等前沿技术,将信息、技术、设备与城市管理需求有机结合,建立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实现对城市运行的感知监测和分析预警,绘制综合可视化的“城市一张图”,及时全面掌握城市的运行态势,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效能。

  (三)建设调度指挥体系,协同联动办理事件。

  通过协同联动系统,统一接入预测预警信息和各部门上报的事件信息,以城市日常运营管理调度和重大事件联动指挥为核心,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事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分拨、协同调度、联合指挥、过程监督和考核评价,构建全面覆盖、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联动高效的城市运营协同调度指挥系统,全面提升城市协同治理过程中快速响应、分析研判、动态管控、联动处置和事后评估的能力。

  第二节  两大保障体系

  一、完善可信可控的安全体系

  遵循国家有关信息网络、系统等级保护要求,推进“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强化网络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政务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完善“多维联动、立体防护”的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安全运行。

  (一)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健全相关机制,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相匹配,增强信息安全管理统筹能力。加快网络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建设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政务外网、云机房、系统集成等部位等级保护三级防护,确保“数字政府”基础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够满足相应等级的系统要求。完善外部单位至云平台以及云平台不同业务之间的安全隔离,着力探索无线政务专网、政务物联网、国产政务云、边缘计算平台、区块链基础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持续检验和提升我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能力。

  (二)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数据信息保护的技术水平,健全数据使用的监管机制,加强数据资源安全维护。强化数据安全监管,探索通过结合区块链等技术,解决数据共享中的隐私保护问题,达成数据“可用不可见”,保证原始数据不被任何对方或者第三方获取,全面提升我市“数字政府”的安全水平,保障公共数据及隐私安全。

  (三)完善密码保障体系建设。依照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数字政府”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数字政府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推进数字政府密码应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密码应用服务能力,推进应用系统密码改造工作,持续探索数字政府密码应用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探索多中心、多因子、跨平台的密码应用水平。

  (四)强化安全管理和处置能力。统筹做好“数字政府”整体安全保障,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责任边界。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借助第三方安全机构的技术力量监督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价机制,制定网络安全能力评价指标,利用攻防实战演练检验各地、各部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促进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

  (一)统一数据标准。对全市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制定法人、自然人、地理信息、宏观经济、社会信用等核心数据资源标准,分期分批推动建立卫生健康、教育、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行业数据资源标准,并逐步扩展到民生数据、社会互联网数据等领域的标准化。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元数据标准,制定信息资源整合规范、资源库建设规范,以及数据归集、整理、存储和利用等环节的数据标准和管理规范。

  (二)统一技术标准。建立核心技术体系标准,依托市政务云平台,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应用系统上云。制定数据交换共享接口标准、明确开放与共享技术标准,实现“数字政府”的数据资源互联互通,破除“信息孤岛”。统一平台和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打破烟囱系统,实现政务横向和纵向兼容贯通。

  (三)统一管理标准。制定“数字政府”需求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标准,健全“数字政府”建设运维管理制度和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细则,明确管理职责,实现基础设施模块化建设和管理运营维护模式。

  (四)统一服务标准。深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从服务流程、服务提供、质量控制、运行管理四个维度,建立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全面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流程标准、大厅服务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同时,制定托管服务、中介服务等服务标准,形成统一的业务规范,提升服务效率。

  第三节  三大基础支撑

  一、提供稳定可靠的政务云

  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按照“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原则,构建市电子政务云子节点,以实现基础设施集约共享为出发点,大力整合各部门现有分散的基础设施资源,积极推动各部门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强化市电子政务云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构建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政务云平台等新一代算力基础设施,完善规范可靠的政务云容灾备份体系,保障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为我市“数字政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支撑。

  二、构建高速泛在的政务网络

  在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下,夯实政务外网基础,不断强化政务外网服务能力,实现与非涉密业务专网的100%打通,完善全市“一张网”布局,推进无线政务网、政务物联网建设,构建高速、移动、泛在、融合的新型政务网络架构。

  (一)提升政务外网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全面完成省、揭阳市广域网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网络覆盖范围和带宽,原则上不低于千兆到市、百兆到、五十兆到村。参考省级网络架构设计本地网络业务平面,提供差分网络服务,满足不同单位不同业务个性化的网络服务需求,实现与省级网络业务平面的无缝对接。提升政务外网多业务承载能力,实现数据、视频等多业务流量统一承载。加快推进政务外网与非涉密业务专网、政务物联网的整合对接,打通各网络末端。全面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推进骨干网和城域网IPv6互联互通,推进IPv6互联网出口扩容。

  (二)搭建新一代无线政务专网。在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下,聚焦移动政务、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社会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等应用场景,在现有政务网络延伸与融合的基础上,基于1.4GHz频段建设新一代宽带无线政务专网,完善政府治理及城际间应急联动指挥能力。积极推动无线政务专网、4G、5G、卫星通信等多种接入方式融合,按照业务场景和网络覆盖情形,分级分类提供合适、安全、标准的政务数据传输通道,满足不同业务应用灵活的网络接入需求。

  (三)加强政务物联网建设。在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下,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政务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5G通信规划的衔接,完善固定、移动、有线、无线的多层次政务物联网通信方式。加强各领域物联感知设施统一规划、集约部署、统一采集、全网共享,实现多部门实时智能感知数据推送、跨部门感知数据共享感知的政务物联网。

  三、完善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管理

  推进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普宁节点,以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为切入点,提升政务大数据中心普宁节点支撑能力,盘活政务数据资源,持续开展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全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核心资源供给能力。

  (一)建设综合信息平台。以市政务云平台为底座,建设全市综合信息平台,打通各地、各部门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跨域高效流转,支撑全市范围内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高效、便捷、安全共享。汇聚投资、贸易、就业、科技、资源、应急、公共管理等方面信息,开展商贸服务、应急联动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物流、旅游、信用、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全面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粤东城市群的信息共享,推动市域经贸发展。共享公共卫生信息、疾病防控信息,开展远程医疗合作。建立有效的对话机制和联动机制,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粤东城市群应急信息共享和跨境合作业务协同,共同应对疫情、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

  (二)完善数据资源库建设。持续完善自然人信息基础库、法人单位信息基础库、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社会信用库和电子证照库等基础库的建设。在完善基础库的基础上,各部门围绕业务主线,汇聚整合关联数据,构建完善本部门业务主题库,为本部门业务以及公共业务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基于基础库、主题库,推动牵头业务部门,围绕“粤治慧”各类专题应用,关联汇聚有关单位的数据,持续完善专题库建设。

  (三)全面推进数据横纵向共享。在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下,完善数据编目、挂接、汇聚及保障数据安全的流程和责任机制。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部门数据分类共享,为全市各地、各部门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形成各行业领域的主系统和主数据并严控数量,加强对基层的数据供给,提升各层级数据共享水平。逐步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覆盖范围,将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数据纳入政务大数据中心范畴。

  (四)大力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在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下,完善我市数据治理管理架构,全面提升、改善全市数据管理、运营、监管能力。以业务应用为导向、以共治共享为原则、以安全可信为底线,组织各地、各部门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治理标准体系,制定数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脱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全市数据质量,确保汇聚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第四节  八类智慧应用

  一、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和政务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强化服务全流程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以“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等“粤系列”平台为核心,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一号”的优质高效、便捷泛在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网通办”升级版。

  (一)提升线上服务能力。拓展“粤省事”“粤商通”应用,梳理组织高频事项进驻,提升服务事项覆盖范围,实现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指尖办”“刷脸办”“一码办”。提升政务服务网支撑力,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网使用体验,增强重点使用场景的易用性和友好性,实现政务服务从“可办、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优化12345便民热线平台,完善知识库共享、专家支持、分中心联动等机制,提高热线接通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粤省心”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体验。深化政务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服务标准。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打造“全科无差别受理”“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实施“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预约服务制,提供错峰、延迟办理及周末办理等弹性服务。保留高频服务事项的线下办理渠道并向基层延伸,为老年人、农村地区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便捷服务。

  (三)深化“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持续梳理“一件事”事项清单,提升以办事人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事项汇聚水平,再 造审批业务流程,不断推出“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扩大“一 件事”广度和深度。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大力推行“一件事”主题联办服务模式,申请人按“一件事”的办理要求提出一次申请,登记一份申请表,提交一套材料,可一次性获取办理结果,部门协同联办,牵头主责部门统一提供咨询、辅导、受理等服务。

  (四)推行服务“跨域通办”。配合省、揭阳市的部署,结合我市外出经商、就业、就学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选择与我市人员交流较多的省市,充分依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政务服务跨市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努力提升我市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五)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依托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网络实名核验、双向物流寄递、网上缴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工作措施,推进政务服务“四免”(即政府部门核发的办理材料免提交、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业务表单数据免填写、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优化,梳理“四免”优化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和要素实现应免尽免,改造优化事项涉及的业务申办审批系统,做好与“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平台对接。探索无人工干预自动智能审批,依托省、揭阳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学习推广“秒批”经验,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明确审批规则,推出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秒批智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六)拓展“泛在化”政务服务渠道。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提升乡村“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拓展移动政务服务,推动农业农村特色服务入驻。充分依托银行服务网络优势,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智能服务终端。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政府服务小屋”,提供完备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和互信可靠的“面对面”服务。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与水、电、气服务网点以及互联网平台等社会渠道融合,打造泛在融合的服务渠道。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适老化改造,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捷服务。

  (七)强化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建设完善全市政务服务监管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好差评”系统、“粤省心”平台等深入融合,逐步接入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全省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细化监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政务服务经验复制推广,推动全市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搭建统一的监督管理门户,接入各类政务服务系统和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完善任务管理、监测分析、预警纠错、考核评估等功能,实现全省政务服务运行状态统一呈现、精细化监管,并通过大数据建模预测分析,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提供支撑。

  二、开放一流的营商环境

  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智能化精准服务,增强发展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持续优化,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推动“全链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根据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探索推广“区块链+AI”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优化部门间数据联动共享,推动企业开办全环节、全链条智能审批,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全流程一体化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台,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涉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

  (二)强化“全周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和“一个平台”,实现“一个平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逐步推行以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承诺制信任审批和“容缺受理”。构建工程建设监督登记、联合验收、施工图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等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管理方式,实现远程动态监控与监测预警。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建立政务与水电气接入服务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现“无感报装”。

  (三)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本级不动产数整合、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登记效率。持续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推动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向银行网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镇、村延伸。健全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协同共享机制,强化不动产登记与纳税、金融等领域的衔接协同,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实现“刷脸”不见面办理、“一次不用跑”。不断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

  (四)提升税费缴纳便利化水平。按省、揭阳市部署,联合税务部门制定并持续完善涉税费事项“零跑动”清单,通过拓展技术应用、精简资料报送、优化办税流程、探索制度突破,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推动税务大数据应用,提供统一的数据服务和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促进税收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推进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实现发票从开具到报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五)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整合金融资源,推动金融机构与平台精准对接,有效发布金融产品,协调指导企业注册登记,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多元融资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加大涉企征信数据、金融资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畅通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机制,助力金融机构快速研判企业信用风险,便利企业更高效、更低成本融资。

  三、普惠便利的公共服务

  充分发挥信息化促进政府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推动包括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文旅、体育、医疗在内的信息化民生工程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在线化、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一)创新“数字教育”发展。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智慧校园、教室教学平台升级换代,智慧图书馆、安全智能视频监控、智慧校园数字中心及校园数字监控系统等一系列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教学、校园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电子证照、“粤省事”等“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推行中小学入学报名、续费全链条线上办理,切实减少学生入学跑动、材料提交及资料填写。整合升级各类教育平台系统,促进优质教学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信息红利的有效共享,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和教育治理水平提升。

  (二)加强“数字民政”应用。对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以及资金监管等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全面提升民政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残疾人服务平台建设,使残疾人工作决策更加科学化、管理更加精准化、服务更加高效化。积极探索利用智能水表、智能门磁、烟感报警器、红外监测等物联网和互联网IT技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现“智慧养老”。

  (三)推动“数字人社”创新。积极拓展“互联网+就业”服务范围,实现“云”招聘,打造公共就业服务新引擎。构建上下一体的人社“大培训”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化终身教育,助力全面提升“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大品牌社会效应,提升我市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大社保”建设,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民生大卡”,实现社保缴费、诊疗结算、民生缴费等跨部门应用,为参保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四)推进“数字住建”建设。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建设与整合,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建设完善公租房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公共租赁住房联合审核、运营管理全覆盖。归集全市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基于“粤政图”打造全市一张图,实现基于地理信息的住房保障、危房改造在线管理。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应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探索建设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及时统计分析、动态预警。

  (五)加强“数字文旅体”建设。以我市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为契机,建设数字文化中心、数字体育中心等数字系统。以我市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为示范,逐步推进全市“三馆一站一室一屋”以及虎头埔古窑址展厅、“八一”纪念馆、方方纪念馆等历史文化、红色革命场馆的数字化改革。引导我市旅游景区逐步实现免费WIFI、视频监控的全域覆盖,开通在线预订、移动支付、电子门票、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线上投诉处理等智慧服务功能,开通公众号、视频号等自媒体平台。建设我市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对接省及国家旅游大数据平台,为我市旅游数据统计提供科学支撑,为我市旅游市场精准营销提供决策依据,为我市旅游高峰风流疏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供实时预警和处理方案。

  (六)完善“数字医疗健康”应用。聚焦信息化基座支撑架构改革、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升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塑三个着力点,打造区域大卫生大健康事业发展新模式。以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为核心,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数据进行数字化融合和统一纳管,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强化三级联动紧密型一体化医共体统筹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系统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智慧医院,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云计算、物联网、5G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电子健康码建设、应用。

  (七)推动“数字停车”建设。建设市智慧停车数字平台,实现车位状态实时更新,车位智能寻址导航、自动计时、停车费在线支付、设备云自检等功能。力争让车主及时掌握空闲车位资源信息,快速到达停车位,减少寻找时间消耗,让停车场车位的闲时比例降到最低,车位利用率提到最高,提高供需双方的运行效率。

  (八)推进“数字物流”建设。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终端等互联网基础设施投入,促进万物互联、协同共享,支持发展“互联网+物流”新模式,加强物流平台信息建设,支持智能仓库、机器人、车载及手持终端等装备技术在物流仓储、运输、配送等全流程的应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农业、农村智慧物流服务网络;围绕“制造强国”,构建工业制造、服务型制造的智能物流;围绕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打造“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的智慧物流服务网络。

  四、科学精细的生态治理

  强化信息技术在生态治理各领域的监测、预警、跟踪、应用、处置和服务闭环,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气象等部门业务走向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和治理能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绘制自然资源立体地图。开展国土空间“一张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梳理优化国土空间数据,构建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加强“一张图”信息化应用。利用省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建设成果,整合我市国土空间数据,建设完善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平台规划数据共享和同步更新,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为政府部门提供自然资源数据支撑,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二)强化生态全域动态感知。根据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推动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推广无人机、无人船、卫星导航和生态传感器等监测技术在生态环境要素调查领域的运用,提高外业调查手段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建立全天候、多层次的生态监测网。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和气象等部门信息的集约共享,形成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域生态敏捷感知网,为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监管、处理及保护和修复等工作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

  (三)提升“数字环保”监管能力。基于物联网技术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一体化业务应用,开展生态环境数据分析和利用,形成对污染感知、预测预警、污染溯源、应急处置和评价考核等全闭环管理。完善污染源监控中心,提升污染源监管、监控和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建设完善“互联网+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平台,企业在线污染源监测平台,通过物联网感知企业的产污、排污、治污全过程,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强力推进练江流域水环境整治。

  (四)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数据的整合和应用,提升对生态修复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预算批复实施、验收等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实现源头保护和末端修复“一体修”。加快实施“数字水利”与“系统治理”融合工程,实现对水资源、水工程建设、水工程运行和农村水利等的精细化管理。

  五、包容审慎的市场治理

  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监管”部署,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一)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慧化。进一步深化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两法平台、信用普宁、市场监管业务系统的整合工作,构建规范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统一协作的监管格局。

  (二)加强食品药品产品安全监管。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完善重要食品质量追溯体系,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大监管业务平台,探索构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

  (三)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模式。建立覆盖全市的企业信用信息库、自然人信用信息库、政务信用信息库,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普宁特色和行业特色的企业信用分析指标体系,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到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

  六、精准智能的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一)探索精细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在省、揭阳市的统一部署下,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实现对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的全天候、实时化、动态化、智能化的管理和服务。基于统一地址库和“块数据”智能底板,依托广东省社会治理云平台,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依托“粤治慧”,加强社会治理大数据专题应用,不断增强社会风险预警、研判分析、决策指挥等能力,实现“一图社会治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整合社区现有的各类服务资源,为社区群众提供政务、商务、娱乐、教育、医护及生活互助等多种便捷服务,打造党建引领,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相融合的社区智慧化治理体系。

  (二)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十四五”期间是公安视频、图像、数据建设与应用的重要阶段,要全面推进视频监控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建立公安视频监控体系“生态圈”。加快“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公安基层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警务机制深度融合,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的数字化管理,构筑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治安防控模式,建设具有大数据特征的警务应用新生态。创新指挥决策、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防控、民生警务、队伍管理等警务机制,建成一整套可感知、可防控、敏捷高效的新警务机制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颠覆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

  (三)推进智慧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大应急”理念,围绕对“隐患、险情、灾情”演变过程“测、报、防、抗、救、建”的管理全链条,在保障深度融入广东省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的基础上,编织一张可全域覆盖的感知和通信网络,汇聚一幅可预测预警预报的综合风险防控地图,建立集统一指挥、快速响应、信息共享、会商平台、可视化管理于一体的智慧应急指挥平台。以高危行业企业风险监测感知数据为支撑,构建风险监测指标和监测预警模型,实现对高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慧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和5G信息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推进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全面提升市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四)打造敏捷化智慧消防救援体系。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强化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和队伍管理数据搜集以及系统开发应用,有效推进资源集约管理、系统功能整合、数据汇聚共享。不断完善消防信息化新型架构,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远程指挥、智能辅助、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消防实战指挥体系。优化升级接处警系统,拓展灾情险情信息渠道,区分灾种主题、响应等级,实现一键式调派、精准化调度。围绕消防业务应用场景,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管手段,与全省统一的监管中枢实现对接。加强全民消防教育培训,提供“一站式”消防教育培训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推进智慧化交通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健全交通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城市智能交通大数据体系,持续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交通领域的融合应用。丰富视频监控设备、雷达设备、交通流量检测设备、卡口设备、信号控制设备、非现场执法终端等智能化终端设施设备建设,实现城市交管要素信息的智能化采集。加快综合交通网络运行指挥系统、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重点车辆监管平台等系统建设,加强交通各要素的实时监控和定量评估,结合5G网络、北斗导航系统、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提升“智慧交通”建设水平。建设智慧公交体系,建立健全全市智能公交管理平台,加强公交车辆内部摄像系统的配置,加大安全监控力度,推广应用公交电子站牌,实现智能调度运力、统计运量、数据分析等功能。探索“互联网+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平台,创新执法信息化手段,加强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应用。

  (六)提升智慧化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公共设施与5G、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充分利用智能摄像头、智慧灯杆、智慧井盖、智慧管网等载体,部署城市数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扩大城市管理可视、可控范围,构建市政设施物联网。建设地下管网智慧管理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平台,布设管网压力智能监测终端,实现地下综合管线二三维一体化管理。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整合相关部门城市管理数据,升级改造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采集、逐级处置、分析研判、流转审批、交办督办、统计汇总、监督控制、考核评价等功能,形成全面覆盖、实时反应、动态跟踪、协同联动、全程留痕的城市管理体系,实现案件信息透明化、平台建设集约化、城市管理精细化。

  七、精细透明的综合管理

  全面提升宏观经济、资金管理、统计和规划业务数字化水平,着力强化以数据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创新,提升综合行政管理能力。

  (一)加快宏观经济数字化监控体系建设。健全全市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机制,建设经济运行分析平台,加强对企业数据的动态分析和综合应用,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警。优化提升“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建设科学、公平、有效的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推进综合评价结果的协同应用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进一步夯实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提升财政管理数字化水平。积极践行“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管理理念,配合制定全省统一的财政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整合现有财政业务系统,进一步优化财政业务流程,构建完善“数字财政”大平台,逐步实现全省财政核心业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积极开展财政大数据应用,着力推动财政工作从以“流程为主线”向以“数据为核心”转变,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流程管理和动态监控,强化财政收支分析预测,推动财政收支的准确预测。

  (三)提高统计服务精准化能力。围绕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需求,完善人口动态监测台账、部门统计数据,拓展移动通信大数据、卫星遥感影像资料、人脸识别数据等方式,提升统计数据动态采集能力。大力推进各类统计数据资源共享,强化数据交叉佐证支持,为决策者提供精准、客观、高质量的统计数据资源。强化统计数据服务能力,推动政府统计数据资源全面开放,充分满足社会各界数据需求。

  (四)推动规划管理一体化能力。紧密衔接国家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搭建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动规划统一体系、统一标准,实现对规划立项、编制、监测、实施、评估、预警、调整等全业务流程的综合管理。完善一体化规划数据资源建设,整理归集各类历史规划资料,实现各类规划成果的统一归集,按需共享共用。强化规划衔接协调,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等重要业务平台全面打通,实现从规划战略谋划到重大项目落地推进,以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等工作协同,强化规划执行,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

  八、高效务实的行政效能

  全面推进行政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推动“粤政易”升级,倒逼内部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创新政府内部办事模式,切实推进基层减负,全面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水平,以数字化激发行政效能新活力。

  (一)推动协同办文应用创新。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OA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全面开通使用,实现各地、各部门协同办公。拓展协同办公平台服务能力,覆盖党委、人大、政协机关,集成各地、各部门个性化需求服务。梳理高频公务应用接入“粤政易”工作台,完善移动办公功能,升级优化督查督办、信息报送、工作交流、应急处置等应用功能,推动政务工作移动化、协同式办理。加强全市统一的OA办公系统与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粤政易”APP对接,推动公文在各终端实现各单位各层级文件的直接交换和实时跟踪显示,实现政务数据共建共享,赋能政务科学精准决策增效。

  (二)推动远程办会协作高效。依托“粤政易”,加大“粤视会”系统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各职能部门通过“粤视会”开展多方会议,提高政府内部办会效率。拓展完善上传下达、移动入会、指挥调度、远程培训、应急巡查等视频互动协作应用,推动将一线险情、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视讯资源实时整合,通过“粤视会”平台实时沟通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高效部署相关工作,提高政府应对紧急事件的响应速度。

  (三)推动内部办事“零跑动”。加强政府内部制度创新,按照整体政府的理念开展政府内部“零跑动”改革,聚焦业务协同流程再造,面向部门间办事事项,梳理并逐步推出“零跑动”清单。推动机关内部非涉密“零跑动”办事事项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加强财务、人事等办事系统整合共享,并接入“粤政易”平台,实现机关内部“零跑动”事项全程电子化、指尖化,提高内部办事效率和满意度。

  (四)推动基层减负提质增效。完善村(居)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等,以清单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进各级各类报表简化合并,形成本级要求下级上报数据“一张表”,切实解决各地、各部门报表重复交叉问题。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推行在线报送数据“一张表”方式,减少基层重复填报的报表、台账,为广大基层干部减负增效。推进考核评价“一站通”,加强专项考核整合,统一考核评价入口和出口,加强考核数据资源共享、整合、应用,提高考核评价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成立“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参照省、揭阳市的做法,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跨部门协调和统一部署的力度,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数据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和业务流程。各部门应设立本部门首席数据官(简称CDO),作为本部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负责人,明确本部门的信息化负责机构,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统筹下,负责本部门专业应用建设运营、数据管理等工作。

  第二节  制度保障

  构建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系、安全制度体系、技术防护体系,推动数据供需对接更加精准顺畅。建立证明事项信息数据收集、共享、核查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核查联动,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逐步构建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和动态更新机制。建立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构建“数字政府”质量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与项目验收管理,开展信息化项目效能评估。

  第三节  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配套力度,将建设项目、运营服务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各部门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集约建设新的政务信息系统,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投资成本。建立支撑政务信息化项目快速迭代建设的资金审核程序和机制,明确运行维护经费的资金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建成后有足够的经费支撑其可持续的运营、发展。探索成立由政府引导、国有企业控股、研发团队或社会企业参股的智慧城市运营公司模式,缓解政府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供给量、服务质量、资金、运营效率等方面的压力。

  第四节  人才保障

  建立健全数字化人才引进鼓励政策,进一步畅通专业化人才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技术队伍,分层次、分系统培养既精通业务、又能运用新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鼓励大中专院校、相关单位参与到“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更好发挥智库作用和人才优势,为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词解释

  1.“一件事”:通过多服务、多部门、多地区的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以申请人视角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2.“四免”: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原则上免提交,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3.“零跑动”:由各级各部门提供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无需跑腿即可办理业务。

  4.“秒批”:基于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系统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

  5.“跨域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突破户籍地、学校所在地、企业注册地、不动产登记地等地域限制,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跨区域办理。

  6.“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一号”:一网是指政务服务统一网上入口;一地是指全省通办,在任何一个地方办理全省的政务服务业务;一窗是指一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综合窗口;一次是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即可办结;一机是指政务服务一体机;一码是指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一号是指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7.“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

  8.政府服务小屋:结合5G网络、人脸识别等技术,借鉴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ATM)理念,建设无人值守的自助政务服务终端及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视频咨询导办、材料打印、事项申报等服务。

  9.“好差评”: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以“评”为手段推动政府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

  10.“证照分离”: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分离,实现“先照后证”,加强综合监管,降低准入成本。

  11.“一网统管”:“一网”是指数字政府一体化的云、网、大数据中心、公共支撑平台和感知体系等,“统管”是指充分依托“一网”的基础能力,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12.“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13.明厨亮灶: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玻璃、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的一种形式。

  14.雪亮工程:以县、乡、村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15.“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6.“一网协同”:依托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镇村五级移动政务门户,实现政府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跨部门、跨层级、实时化业务协同联动。

  17.“互联网+”: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业务的联合,以优化业务流程、更新业务体系、重构业务模式等途径来完成转型和升级。

  18.政务数据: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资源。

  19.公共数据: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

  20.5G:5th generation wireless systems 的缩写,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21.边缘计算: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采用网络、计算、存储、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

  22.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3.城市信息模型(CIM):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市地上地下、室内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

  24.IPv6:是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 的缩写,指互联网协议第 6 版,是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设计的用于替代 IPv4 的下一代 IP 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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