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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揭阳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开展工业电子商务区域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15-07-16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开展工业电子商务区域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开展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517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方案》要求和我市实际,大力实施工业电子商务工程,推动我市纺织服装、医药等传统特色产业建立电子商务交易聚集平台,培育50家工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支持300家工业企业借助京东、阿里巴巴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线上业务,培养3000名工业电子商务人才,联合国内1-2家知名行业性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在我市设立粤东区域中心,推动品牌企业利用跨境电商扩大出口业务。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推动电子商务成为我市产业集群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方式,提升我市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的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

二、试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我市试点内容按照《方案》中“试点内容”的安排对应进行落实,其中:“拓展行业电商应用范围”责任单位为市经信局,配合单位为市电商办、各乡镇场街道;“推进园区电子商务发展” 责任单位为市经信局,配合单位为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商办、各乡镇场街道;“积极探索行业电商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为市经信局,配合单位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其他试点内容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为我市与揭阳市市直相对应的单位及有关行业协(商)会。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经信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电商办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宁市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荣俊(市经信局、电商办)兼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切实加强对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落实好各项试点内容。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纠正落实不到位或工作执行有偏差等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映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资料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于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市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918356,传真:2911711,邮箱:2071106834@qq.com)。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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