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普宁市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解除以下区域的高风险区管理,实行低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
(1)下架山镇蛟池村钟厝片上圩路南132号
(2)下架山镇涂坑村东二片59号
(3)池尾街道贵政山村九家口69号
(4)南溪镇新方村学校厝座154号
(5)占陇镇交丙坛村广北一区3幢7号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遵守防疫规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普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